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1题:
《广西人口和计生条例》规定,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
A、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B、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
C、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D、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第2题: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A、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B、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C、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D、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3题:
我国推行( )的生育政策。
A、一对夫妻经申请可以生育多个子女
B、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C、单独身份的夫妻可以生两个子女
D、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子女
第4题:
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A.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B.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C.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D.已生育一个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第5题:
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1)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2)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第6题:
A、两个
B、一个
C、三个
D、四个
第7题:
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11)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8题:
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 )子女。
A、自主安排生育三胎
B、自主安排生育两胎
C、自主安排生育一胎
D、申请生育多胎
第9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在广西的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自主安排生育?( )
A.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B.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C.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
D.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第10题:
再婚夫妻符合以下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A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B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C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
D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