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异议的效力。

题目

简述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异议的效力。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①对人民法院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督促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终止督促程序的裁定;
②对支付令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其失效;
③对债权人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按照通常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支付令的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债务人对债务存在与否无异议,但向人民法院提出其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C.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于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非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支付令失效后,督促程序毫无例外地转入诉讼程序


参考答案:AD
解析:
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而,由此可知,并非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一经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即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成立而应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故而,该项认为“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成立,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A表述错误。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的规定,“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因此,并非在“支付令失效后,督促程序即毫无例外地转入诉讼程序”。所以,D表述错误。
B项:债务人针对支付令提出的异议,必须是有关债权债务本身的,而诸如自身“缺乏清偿能力”等理由,无法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该项认为“债务人对债务存在与否无异议,但向人民法院提出其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是符合规定的。所以,B表述正确。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此,需要注意的是:异议应当向做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而非其他人民法院。因此,虽然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亦能将其理解为“书面异议”,但其提交的法院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该项认为债务人的上述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C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参考答案AD

第2题:

在民事诉讼的督促程序中,下列情形不影响支付令效力的有( )

A.债务人提出口头异议的

B.债务人在书面异议中只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向其他法院起诉的

D.债务人拒绝接收支付令的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不影响支付令效力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及《民诉法意见》第221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直接裁定终止督促程序,导致支付令失效;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书面提出缺乏偿债能力,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也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民诉法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提出书面异议,留置送达之日视为债务人收到之日,因此债务人拒绝接收支付令,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ABCD均正确。

第3题: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局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 A.对于不在我国境内的债务人,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送达 B.支付令自异议期满债务人未提出有效异议时始发生效力 C.债务人可以针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进行口头异议 D.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向支付令的发出法院起诉的,可以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ABC
对不在我国境内和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不能申请支付令,A项错误,当选。支付令自制作发出时发生督促效力,B项错误,当选。支付令的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项错误,当选。所以本题答案为 ABC。

第5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A.督促程序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实物

B.债权、债务明确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

C.督促程序是适用债权、债务存在无异议而纯属执行的案件

D.督促程序中,如债务人有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促督程序

E.监督程序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实物


参考答案:B, C, D

第6题:

下列有关督促程序说法正确的有( )。

A.它属于一种非诉的特别程序

B.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的

C.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D.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失去效力

E.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法院需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再决定支付令是否失去效力


正确答案:ACD
解析: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不经过审理解决债务纠纷,所以属于一种非诉的特别程序。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债务人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就能使支付令失去效力,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便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第7题:

下列有关督促程序案件收费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申请支付令案件,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

B.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C.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

D.督促程序当事人不需交纳费用


正确答案:ABC
《民诉意见》第132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

第8题:

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请选出关于公示催告和督促程序的正确选项:

A.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判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D.督促程序的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需要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如果异议合法,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C
44.【答案】C 【考点j 公示催告;督促程序【解析】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故不选A.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法院可以运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故不选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故不选D.

第10题: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