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

题目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 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进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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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公司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其持有甲公司1%的股份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该项目开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为( )。

A.甲房地产公司

B.乙建筑公司

C.甲房地产公司和乙建筑公司

D.甲房地产公司或乙建筑公司


正确答案:A

第3题:

2011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并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11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属于要约。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q-,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第4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打算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不是一致行动人的有()。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由甲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甲公司财务总监的表姐夫,且其表姐夫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资者中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为投资者的一致行动人,但这些亲属仅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

第5题:

甲建筑公司是某施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乙建筑公司是其分包单位。2008年5月5日,乙建筑公司的施工项目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应由(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A 甲建筑公司或乙建筑公司

B 甲建筑公司

C 乙建筑公司

D 甲建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


正确答案:B
45.B【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0条  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  负责上报事故。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乙公司才能提示付款,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告知丁公司,乙公司朱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指示银行不得付款,况且甲公司未将汇票金额存入银行,银行不能向丁公司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银行有权拒绝向丁公司付款

B.丁公司如果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无权抗辩

C.丁公司如果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约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有

权抗辩

D.、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甲公司无权抗辩


正确答案:BC
78.答案:B、C 考点:票据抗辩、票据承兑讲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中如果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不能以自己和丁公司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如果丁公司明知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甲公司就可以以自己和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所以C选项正确。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有权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银行进行了承兑,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不能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选项不正确。

第7题:

(三)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进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要求: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62.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第8题:

请教: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与相关知识》最后冲刺试卷(6)第1大题第44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甲施工企业与乙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乙钢铁公司向甲施工企业交付200t钢材,货款80万元人民币,甲施工企业向乙钢铁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人民币;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民币。乙钢铁公司因将钢材卖给丙施工企业而无法向甲施工企业交付,给甲施工企业造成损失20万元人民币。甲施工企业的(  )诉讼请求不能够获得法院支持。

A.要求乙钢铁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

B.要求乙钢铁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人民币

C.要求乙钢铁公司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民币,同时返还定金10万元人民币

D.要求乙钢铁公司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民币,同时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正确答案:D

第9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A公司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持有本公司1%的股份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一致行动人的范围。根据规定,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法定的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10题:

甲公司需要建设三栋宿舍楼,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交由丙公司完成,丙公司负责的部分出现质量问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B: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C: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就丙公司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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