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王某乘坐开往菲律宾的中国轮船,在轮船驶入公海时,王某发现

题目

我国公民王某乘坐开往菲律宾的中国轮船,在轮船驶入公海时,王某发现与自己有宿怨的马某(我国公民)也在船上,便一刀将其捅死。王某的行为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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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7)某轮船公司每天中午有一艘轮船从哈佛开往纽约,有一艘轮船从纽约开往哈佛;轮船途中来去都是7昼夜,问今天中午从哈佛开出的轮船在途中将遇到几艘从对面开来的轮船?


正确答案:
   

第2题:

王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日本时与同船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王某用水果刀将其刺死,王某的行为( )。

A.适用日本刑法

B.适用中国刑法

C.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日本刑法

D.适用第三国刑法;


正确答案:B
B【解析】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王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的船舶上,应适用我国刑法。故选B.

第3题:

中国公民王某本月取得工资5500元,王某本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答案:15元

第4题:

某市局局长王某出差,不能乘坐的交通工具是()。

  • A、火车软座
  • B、火车软卧
  • C、高铁/动车商务座
  • D、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舱

正确答案:C

第5题:

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

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

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人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D.外国人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

答案:C
解析:
《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领陆(国境线以内的陆地以及陆地以下的底土)、领水(内水、领海及其领水的水床及底土)和领空(领陆、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所以A、B、D项中的行为都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C项中丙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公海行驶的外国轮船上,但结果却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应当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故选C。

第6题:

王某为中国某市政府的科级干部,2006年9月王某与甲国公民罗某结婚。根据甲国法律规定,与甲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可以获得甲国国籍,但必须先放弃其本国国籍,于是王某在甲国填写了申请表,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王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根据以上事实及我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现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王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C.王某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D.王某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正确答案:B
【考点】国籍的丧失
【解析】《国籍法》第l4条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9条规定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l8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第l6条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王某仅是在甲国填写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而未向我国有关机关申请.不符合法定程序。另外,王某为某市科级干部,依《国籍法》第l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所以王某除非辞职,否则不能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选择B项。

第7题:

公民王某准备乘坐某航运公司的客轮,由于来不及买票,王某向轮船上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后直接上了船。当王某上船后准备补票时,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工作人员说:“你可以坐这趟船,但若出现意外的事故,根据我们单位的规定,我们概不负责。”王某连连答应。客轮运行途中,与一货轮相撞,王某受伤。经查明,引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客轮一方。王某要求航运公司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航运公司表示,已经同王某有免责的约定在先,因而拒绝了王某的请求。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若王某无钱购票,航运公司可否拒绝其乘船?并说明理由。

(2)航运公司同王某的免责约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航运公司可以拒绝张某乘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客应当支付票款,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本题中,在王某无钱购票的情况下,航运公司可以拒绝运输。 (2)免责约定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航运公司在与王某的口头协议中,附加上了免除作为承运人主要义务的免责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因此该约定无效。

第8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郑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甲市王某是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海洋号”货轮船员。“海洋号”航行在公海时,王某与另一船员张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首次返回中国停泊丙市港口时,王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本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 丁市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 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海洋号”货轮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法院就是丙市法院,因此应当由丙市法院行使管辖权。故本题选C。

第10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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