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

题目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伙烧死。甲某构成()

  •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 B、失火罪
  • 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 D、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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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为甲建筑队招用,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张某为发泄对项目经理 的不满,将工程材料以次换优。根据以上事实,以下表述中( )是正确的。

A.张某和甲建筑队间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

B.张某和甲建筑队间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C.甲建筑队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D.在试用期内,甲建筑队不能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第2题:

下列经营活动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有( )。

A.某木材厂包工包料为一单位装修展厅

B.某装修公司包工包料为一单位装修展厅

C.某工厂自建一建筑物销售

D.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建一建筑物销售


正确答案:BCD
A该木材厂是增值税纳税人,包工包料为一单位装修展厅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第3题: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按照规定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的行为构成:( )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失火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正确答案:D
【考点】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与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区别
【解析】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危险物品肇事罪往往也是发生在业务活动的场合(注意危险物品肇事罪并非完全属于责任事故型犯罪)。而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如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二者的一般区别是:
(1)发生的场合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一般发生在业务活动中,具有业务过失性质;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日常生活不够小心谨慎而导致严重后果,属于普通过失。
(2)主体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厂矿企业的职工和铁路、航空职工;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3)行为特点不同,责任事故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业务规章;日常生活型过失犯罪通常违反生活常理。这两类犯罪往往容易混淆。比如,废品站收购的废品里有一个炸弹,有人就拿回家去摆弄,炸死几个人。这是过失爆炸罪还是危险物品肇事罪呢?应当定过失爆炸罪。因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有些特别的限制,就是在危险品的使用、运输、生产、储存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特有的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本案虽然涉及危险品,但不是在正常的使用中,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碰到危险品好奇,不能谨慎处置,与正常使用无关,也很难说违反了哪个管理规定。同样道理,造成列车事故,致使交通工具毁损的,是定过失毁损交通工具罪还是铁路运营重大责任事故罪,也看是否与业务活动有关。如果凡是涉及危险品就一律定危险物品肇事罪,那么过失爆炸罪恐怕就没有存在的余地了。
有时定罪同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的联系有关。比如说,甲用烧水的壶装汽油带回家中,家中老太太误认为是水一类的东西,放在炉上“烧水”引起火灾。因为失火结果是老太太造成的,并非甲直接造成的,也有对甲按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责任的。理由是,把汽油这种易燃危险品乱装乱放,违反了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当然,这种做法可能严厉了一点。从法律适用上讲,上述案件定危险物品肇事罪可能比定过失爆炸罪、失火罪更为合理些。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六)修改的内容,应予以关注。

第4题:

某施工单位与某基层政府签订合同,规定该建筑队承建该政府的办公大楼,后来该施工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建设,基层政府诉至法院。关于施工单位和基层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平权型法律关系,因为双方签订的是“合同”
B.隶属型法律关系,因为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C.不形成法律关系,因为建筑队没有履行合同内容
D.保护性法律关系,因为建筑队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答案:A
解析:
施工单位与基层政府基于承包合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是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所作的分类、平权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因此施工单位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

第5题:

甲装修公司指派员工章某负责为王某家装修,章某因人手不够,请好友钟某帮忙。在装修过程中,因章某忘记给某脚手架安装固定装置,钟某从脚手架上摔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甲公司与章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雇员致人损害问题。章某为甲搬家公司的雇员,雇员致人损害,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能要求雇员和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雇员只是一般过失,则是由雇主承担责任。本题中,章某为甲搬家公司的雇员,作为常识也应当将为脚手架安装固定装置,此处的过失不是一般的过失,而为重大过失。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6题:

2016年8月赵某装修房屋一套准备结婚,该房由甲装修公司负责提供装修劳务,老赵向甲公司支付装修费共计8万元,双方签订装修合同,则上述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A、赵某

B、甲装修公司

C、被装修的房屋

D、提供装修劳务的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装修的客体是“提供装修劳务的行为”而非被装修的房子。

第7题: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失火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正确答案:D
解析:事故型犯罪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与生活型犯罪发生竞合的时候应优先适用事故型犯罪。本案实际上是生活过失与业务过失的竞合问题,以及失火和过失致人死亡在致人死亡这一点上的竞合问题。从表面上说是过失引起了火灾,但是在生产作业中发生的,因此它既是一种失火的过失又是业务过失,业务过失优先,所以应该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也不能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失火和过失致人死亡这种灾害性的犯罪的结果都是双重的,这时虽然是过失导致死亡的,但是属于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失火的一个结果,所以不要以为死人的都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要以为发生火灾的都是失火,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业务过失的还是应该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8题:

甲某好逸恶劳,四处游荡,伺机盗窃,当他发现某住户装修高档,遂趁四处无人之机,将门锁撬开,流入室内,但是,该房屋是新装修的空房,室内尚无人居,没有任何财物。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A.甲某四处游荡的形态是犯罪预备

B.甲某撬开门锁是着手实行犯罪

C.甲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的既遂,盗窃罪的未遂,应数罪并罚

D.甲某仅构成盗窃罪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


正确答案:BD
【考点】故意犯罪形态
【解析】甲某四处游荡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而不是犯罪预备形态,所以A项说法不准确;由于撬锁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性,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即着手,B正确;非法侵入住宅是入室盗窃的必经过程,不应重复评价,所以C不正确;由于室内没有任何财物,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故D正确。

第9题:

某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某电焊工由于没有上岗资格证书而从事电焊作业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大火事件,该事故属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类型。

A.工程环境风险
B.技术风险
C.经济与管理风险
D.组织风险

答案:D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39页
1。组织风险,如:(1)承包商管理人员和一般技工的知识、经验和能力;(2)施工机操作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3)损失控制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等。这场大火事件是由于这个电焊工没有上岗资格证书而从事电焊作业导致的,主要是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所以是组织风险。

第10题:

某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住户甲委托装修公司精装修过程中不慎将卫生间防水层破坏,漏水导致下层住户乙房屋被浸泡。在该事件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赔偿的是()。

A.负责工程保修的施工单位
B.物业单位
C.装修单位
D.住户甲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296页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应当对建设单位合理使用建设工程有所提示。如果是因建设单位或者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机构、设备位置以及不当装修等造成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由此造成的质量受损或者其他用户损失,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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