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一种制度:如果典权期限届满后,出典人不回赎典物的,典物

题目

()是这样一种制度:如果典权期限届满后,出典人不回赎典物的,典物所有权归于典权人所有。

  • A、回赎
  • B、找贴
  • C、典当
  • D、绝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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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回赎权,是指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享有的要求偿付原典价并支付其他合理的费用和利息,赎回原典物的权利。回赎权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典人在典期届满10年不回赎,或无典期经过30年不回赎的,视为绝卖,典物的所有权即归典权人所有。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小张因投资需要资金,在典当行典当了一件传家宝,约定三年后赎回,三年后小张投资失利,无法按时回赎,典当行即拥有该宝贝的所有权
B.王某二十年前无典期典当了自己的房屋,现在仍未赎回,该房屋可视为绝卖,王某无法再赎回
C.李某在1999年与典当行达成协议,以3万元典当了一块古董手表,未明确典当期限,直至2009年李某仍没有赎回,此时典当行可以将手表公开拍卖
D.赵某十五年前典当了一套房屋的产权,当时协议典期为两年,赵某至今仍无能力回赎,该房屋可视为绝卖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享有的要求偿付原典价并支付其他合理的费用和利息,赎回原典物的权利”、“出 典人在典期届满 10 年不回赎,或无典期经过 30 年不回赎的,视为绝卖”。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 项:约定三年后赎回,即典期为三年,而三年后小张无法按时回赎,不符合“出典人在典期届满 10 年不 回赎”,不符合定义,排除;
B 项:王某二十年前无典期典当了自己的房屋,属于无典期经过 20 年不回赎,不符合“无典期经过 30 年 不回赎”,不符合定义,排除;
C 项:李某在 1999 年典当一块古董手表,未明确典当期限,直至 2009 年李某仍没有赎回,属于无典期经
过 10 年不回赎,不符合“无典期经过 30 年不回赎”不符合定义,排除;
D 项:赵某十五年前典当了一套房屋的产权,当时协议典期为两年,属于典期届满 13 年不回赎,符合“出 典人在典期届满 10 年不回赎”,符合定义,当选。
故正确答案为 D。

第2题:

典契如果明确约定出典人逾期不赎典当物而成为绝当的,这时承典人得到了典当房屋的()

  • A、使用权
  • B、收益权
  • C、所有权
  • D、转典权

正确答案:C

第3题:

典权的期限是指()

A、典权的存续期限

B、出典人行使回赎权的期限

C、出典人不得回赎典物的期限

D、典权的让与期限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下列关于回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回赎是出典人与典权人协商,出典人支付原典价以消灭典权的双方法律行为
  • B、回赎权的主体只能是原出典人
  • C、回赎只能向原典权人提出
  • D、典权未定期限的,出典人可以在出典后30年内随时回赎

正确答案:D

第5题:

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 B、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 C、典权人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
  •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正确答案:C

第6题:

关于典权的叙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典权是我国台湾地区特有的物权
B.典权人只能按照约定使用典物,不得将典物用作其他用途
C.典权约定期限不得超过30年
D.典期届满后,出典人不以原典价回赎其典物的,承典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权
E.典权人可以将典物予以抵押

答案:A,C,E
解析:
典权是台湾特有的物权。承典人除占有典产,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中,还可将典物转典,或出租给他人,或将典权让与他人,并可以典权为抵押权的标的物。典权约定期限,不得超过30年。典期届满经过2年之后,出典人不以原典价回赎其典物的,承典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权。

第7题:

典权消灭的一般原因包括()。

  • A、回赎
  • B、找贴
  • C、作绝
  • D、别卖
  • E、续典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下列关于清朝典卖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清朝将典契的回赎期定为30年,否则视为卖契

B.清朝的典契须经过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方能成立

C.对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清律规定由典主承担

D.清朝以是否可以回赎作为典契和卖契的区分标准


正确答案:D
考查要点是清朝的典卖契约。根据乾隆十八年条例的规定,典与卖的区别表现在,凡为典契的,须在典契中注明回赎字样,凡为卖契的,须在卖契中注明永不回赎字样。对于乾隆十八年前的旧有契约,如果契约没有注明是否回赎字样的,三十年内可以回赎,或由典权人再向出典人支付一次“找价”,所有权归典权人;三十年以上的,尽管没有写明“绝卖”或注明回赎,不得再请求找价或回赎。可见,典与卖的重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允许回赎。故D项表述正确。《户部则例》规定,典当契约约定的回赎年限不得超过十年,超过十年的,以买卖契约论,并交纳契税。故A项表述错误。不过要注意:宋朝对典卖契约的回赎期规定为三十年。清律规定,对于典当契约,无须经过官府加盖官印、缴纳契税和过割赋税。故B项表述错误。清律规定,出典的房屋失火焚烧,如果出典年限未满,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建造,典期延长三年,三年后出典人仍以原价回赎。如果出典人无力出资,由典权人出资建造,典期仍延长三年,三年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百分之一百四十回赎。相反,如果典权人无力出资,由出典人出资重建,则典期届满后,出典人按原典价的百分之六十回赎。双方均无力重建的,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三分之一归还出典人。可见,C项表述错误。

第9题:

甲于1986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2006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此时因房价猛涨,甲必须以该房现价5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 A、5000元
  • B、5万元
  • C、3万元
  • D、2.5万元

正确答案:A

第10题:

()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支付原典价而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

  • A、回赎
  • B、找贴
  • C、作绝
  • D、别卖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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