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题目

试论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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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区别和联系。


参考答案:

所谓所有制,是指社会中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和归谁支配的经济关系。所有制属于社会经济基础范畴,它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分配、交换关系,也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政治法律制度。
所有权是建立在一定所有制基础之上的即建立在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所有制的类别和形式,决定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在国家和法律存在的社会条件下,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所有权。所有权是确认和维护所有制的法律形式,它并不是消极的被动的东西,而是积极地能动地为一定所有制服务,它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确认、保护所有制的工具。


第2题:

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参考答案:第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第二,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第三,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对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劳动者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非常广泛,它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调整这些经济关系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显然不同,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必须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而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劳动者。

第3题:

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参考答案:

(1)利益取向不同。行政法的利益价值取向一种国家优位理念,而经济法的利益价值取向是寻求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人利益的整合与协调并不强调某种利益的绝对优先。
(2)直接目的不同。行政法的直接目的是维护行政机关系统的正常行政组织管理行为:保障整个政府机器的协调运转,建立和维护稳定、良好的政治秩序。经济法的直接目的是维护正常的商品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权力重心不同。行政法的权力重心是国家的政治权力,经济法的权力重心则是国家的经济权力。


第4题:

试论述诗学与比较诗学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比较诗学和诗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来看,诗学和比较诗学都是以文艺理论作为学科的中心,都在探讨文学的基本规律。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首先,诗学和比较诗学研究的对象不同。诗学是以文学实践为对象。通过研究总结文学的经验,而后上升到理论的层面做出阐释,建立一套话语体系。而比较诗学则是以各文明的诗学为对象。在世界各文明中形成了各有千秋的种种诗学体系,它们都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都在一定的语境中对文学做出了探讨,但这其中的差异也或大或小。怎样沟通呢?这就是比较诗学的任务,让各种诗学互识、互解、互补,以期在将来能够在多元化的基础上构建一种一般诗学(共同诗学)。其次,诗学和比较诗学研究的范围不同。诗学一般是在一个文化内部进行的,而比较诗学必须要求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化与文明中展开。如西方的诗学体系是欧洲文化和北美文化内进行的,这两种文化实际上也是属于同一种文化。真正总体性的比较诗学就必须在不同文明之间进行,当前广泛引起学界重视的中西诗学的比较研究就属于比较诗学的范围。最后,诗学和比较诗学研究的方法不同。诗学常常运用的是归纳推理的方法,而比较诗学则更多的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诗学的‘比较’,不同于一般学术研究的比较。比较方法是一种辩证思维方式与方法论的结合,它是综合的、多层次的,也是分析的,它超越了一般民族文学研究的方法,从总体上与对象构成了新的关系。

第5题:

意象和意境的概念是什么?试论意境与意象的区别与联系。


正确答案: 意象是一种心理存在,一个审美的表象系统。“意”与“象”之间是一种辩证关系,即“意”无“象”永远无法显现,“象”无“意”则空洞、肤浅,唯有两者结合才有生命力。意境是指透过艺术意象,在主客体交融、物我两忘的基础上,将欣赏者引向一个超越时空、富有意味的境界。在意境中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具体表现为情景交融。
意境与意象在本质上有一定的联系,它们都是主观与客观统一的产物,都是情与物的结合体。
但它们又有区别:意象和意境达到的层次和深度不同,意象主要是指审美的广度,而意境是指审美的深度,意境是意象的升华。

第6题: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联系:(1)在调整对象方面。二者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2)在渊源方面。规范性文件不仅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而且一般来说也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3)在法律关系主体方面。二者的主体都包括个人、企业和非企业实体。(4)在独立地位方面。二者都是整个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5)在作用方面。二者对于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协调的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渊源不同。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条约、国际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国际习惯法。(3)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家、国际组织、单独关税区一般不是经济法的主体,而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4)创制主体不同。组成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组成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即国际经济法率规范是由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制定或认可的,因此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法体系。(5)作用不同。经济法主要是在维护本国的经济秩序,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第7题:

试论述艺术品与非艺术品的联系与区别。
一、艺术品与非艺术品之间的区别
1、艺术品是人工制品而不是自然物。艺术品不能是自然物,而必须是人工制品。自然物再美也不能称作“艺术品”。“艺术品”与“非艺术品”的第一个区别是:艺术品必须是人工制品,这是“艺术品”的最基本的必要条件。
2、艺术品是精神产品,而不是物质产品。艺术品首先是人工制品,但人工制品并非都是艺术品,艺术品仅是人工制品中的极少部分。艺术品是人的高级活动——想象活动创造出来的产品,是一种精神产品,是人工制品中的高级部分。这是艺术品与非艺术品的第二个重要区别。
3、艺术品主要是意象思维的结晶,而不是抽象思维的成果。艺术品与其他精神产品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通过艺术家的意象思维所创造的意象世界,来传达人类的审美经验,这是艺术独有的审美本质。
二、艺术品与非艺术品的联系
1、经过审美加工和创造,非艺术的自然物和人工制品可以转化成艺术品。审美和创造可以使一部分非艺术品的自然物和人工制品进入艺术品的行列,从而扩大人类的审美视野,充实人类的审美经验。
2、艺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向非艺术品领域渗透,拓宽艺术品的领地,增添艺术的门类和品种,并使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富有艺术情趣和审美意味。

第8题:

简述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

经济关系是在人们的社会行为中共同形成的物质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决定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在统治阶级意志制约下的(即通过国家经济法律、法规调整的)经济关系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关系经过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调整后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又有区别,它是将统治阶级意志通过法律形式对之进行整顿、梳理、筛选、确认后所形成的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表现形式、为内容的关系,得到国家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对经济关系有着巨大的发作用。


第9题:

试论专利与专有技术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区别:
1.专利是一种工业产权,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而专有技术因没有申请或不能申请专利而不受专利法保护,其主要受民法、刑法、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专有技术是事实上的占有,而不是法定的占有。
2.专利是公开的,而专有技术是保密的,专有技术则不同,它完全是靠保密来加以保护,一旦公开,法律就不再给予保护
3.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在10~20年之间;而专有技术的保护期限,全取决于对它的保密,只要专有技术所有人能够保密,就可以专有。
4.专有技术无任何规定限制其应以何种形式表现,而专利则必须根据专利法的规定,采用专利技术说明书的书面形式。
5.专有技术的内容比专利的内容广泛,专有技术的内容除用于工业生产目的的技术之外,还包括商业、管理等有助于工业发展的技术。
联系 :
1.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都是人类创造性思维活动的成果,都是非物质形态的知识。
2.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通常共处于实施一项技术所需的知识总体之中, 即实施一项技术仅有专利技术是不能 完全实施的,必须同时具有专有技术,才能使一项技术得以顺利实施。
3.在技术贸易中,一项技术转让合同往往同时包括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许可两项内容,它们相互依存,共同 完成一项技术转让交易。

第10题:

试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经济法与行法的联系,表现在: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有许多也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必要时也采用行政手段。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们之间的联系,否则也无助于经济法理论的建立。同时也必须看到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关系。
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联结状态也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虽有上下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即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它从根本上说,应服从的是经济规律。行政活动追求的是工作效益,它首先应服从的是长官意志。
4、经济法主要运和经济手段,也运用行政手段,但它具有辅助的性质,而且一般应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它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