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33名选民曾致函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罢免当地一些不称职的人大代表

题目

某市33名选民曾致函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罢免当地一些不称职的人大代表资格,这些选民提交署名函,是符合我国《选举法》规定的,这是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的表现。这说明()。

  • A、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
  • B、我国的人民民主有制度保障
  • C、我国的人民民主有法律保障
  • D、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陈某是北京市海淀区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北京市人大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

B.陈某辞去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的,须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

C.海淀区人大或其常委会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

D.陈某作为海淀区选举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必须同时是海淀区人大代表


正确答案:ABD
61.答案:A、B、D 考点: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罢免讲解:我国《选举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陈某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应由选举他的海淀区人大或其常委会罢免;因此,A项内容错误,C项说法正确。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因此,陈某应该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B项说法错误。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并不一定是选举他的下一级人大的代表,因此,陈某并不必须是海淀区人大代表,D项说法错误。

第2题:

对于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多少人以上联名,可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A、30人

B、40人

C、50人

D、100人


参考答案:A

第3题:

陈某是北京市海淀区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下列哪些机关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的职务?

A.北京市人大

B.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C.海淀区人大

D.海淀区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CD

第4题:

关于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要求
B.罢免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均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C.乡、民族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终止,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补选上一级人大代表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我国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

第5题:

刘某是甲村选出的乡人大代表。该村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30人以上的甲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

B.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应当向乡人大提出

C.要求罢免刘某乡人大代表职务,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

D.罢免决定由该村召开选民会议,以该村有选举权的村民251人以上同意通过


正确答案:ACD

第6题:

2007年,一些人大代表因涉嫌受贿等各种原因被罢免代表资格。下列关于罢免代表的说法,正确的有下列哪些选项?( )

A.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B.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C.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2/3的选民通过

D.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正确答案:ABD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对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第7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A.选民周某等11人联名推荐马某为乡人大代表

B.某届全国人大共有代表2971名,邓某等337名代表联名提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维成人员的罢免案

C.吴某等37名全国人大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 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D.汪某等31名选民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 县人大代表张某的罢免案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人大代表的权限「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5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第8题:

根据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原则,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人大代表实行监督,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将其罢免。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是( )

A.对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罢免要求

B.地(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C.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1/3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罢免人大代表;须经其所在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参考答案:B

第9题:

共用题干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选民周某等11人联名推荐马某为乡人大代表
B、某届全国人大共有代表2971名,邓某等337名代表联名提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罢免案
C、吴某等37名全国人大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D、汪某等31名选民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县人大代表张某的罢免案

答案:A,B,C
解析: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据此,选项A“每季度公布一次”表述错误,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根据该条,村务监督机构的成员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故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3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据此,民主评议,除了针对村委会成员外,还针对“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故C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据此,对村委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审计局并无组织权限,故D项错误。


《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故选A、C、D。


根据《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故A选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大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邓某等337名代表,超过了全国代表2971名的1/10,所以他们有权提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罢免案,故B选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故C项正确。《选举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人大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故D项错误。


《选举法》第56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破坏选举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故B和D正确。


《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该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该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c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据此,乡镇人民政府并无撤换村委会成员的权限,故A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据此,B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据此,罢免案,只要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而非经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同意而通过,故C项表述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据此,D项表述正确。


根据我国《宪法》第117条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确实有地方财政自主权,但是其财政收入,依照国家财政体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才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故A项错。另外,根据《宪法》第116条的规定,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不能制定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必须由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制定,所以B项错。C项中自治区高级法院不属于自治机关,所以院长也不一定必须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D项中“我国实行民族自治”的提法是不对的,我国应该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答案选择A、B、C、D项。


请注意澳门与香港基本法的比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不同,表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香港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不包括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行政长官任期二者相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


A项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都享有终审权,这是特区高度自治内容的一部分。B项中,澳门特区的法律制度是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在司法体制上,有专门的行政法院,这是香港特区所没有的。在刑事检控职能方面,香港特区受英美法系的影响,由行政部门的律政司承担这一工作,而在澳门,这一工作由专门的检察院承担,而且,检察院亦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所以,C、D两项也正确。


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2条第2款,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据此,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12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并非自治机关,不享有自治权。故选项B错误。根据《宪法》第120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特别注意批准机关必须是国务院,故选项C错误。

第10题: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下述关于我国人大代表罢免和辞职程序,正确的是:( )

A.若该选区有10000名选民,则罢免案至少要得到5001票
B.若某乡选民想要罢免某位代表,需要30名以上选民联名向乡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罢免要求
C.代表辞职或被罢免后,产生的空缺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重新选举
D.乡级人大常委会若要辞职,需要向本级常委会提交书面辞呈,经本级人大全体表决半数通过,辞职就发生效力

答案:A,C
解析:
考查我国的选举制度。A正确,罢免时最少要得到全体全民过半数的同意,但当选只用过半选民参加投票且获得超过半数选票。B错误,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需要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交罢免要求。C正确,补选可以采用等额选举。D错误,县级、乡级人大代表辞职。向社会公布之后才发生效力。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