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1题:
凡患有痢疾、伤寒、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病毒性肝炎、糖尿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2题: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3题:
A、痢疾
B、伤寒
C、病毒性肝炎
D、蛔虫病
第4题: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有何限制?
第5题:
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得患有()。
第6题:
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当将其调离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7题:
患有下列哪些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8题:
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不得患有
A.痢疾
B.伤寒
C.病毒性肝炎
D.活动性肺结核
E.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第9题:
下列患者可以从事卫生用品生产活动。()
第10题: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