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图书先在甲出版社出版并重印一次,而后在乙出版社出版。乙社所出该

题目

某图书先在甲出版社出版并重印一次,而后在乙出版社出版。乙社所出该书的版次和印次应标为()。

  • A、第1版第1次印刷
  • B、第1版第3次印刷
  • C、第2版第1次印刷
  • D、第2版第3次印刷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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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向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之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按照图书标称价格的八五折要求甲支付货款。甲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关于这一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要约

B.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甲应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参考答案:B
解析: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出版社的行为属于以行为的方式作出的要约,具备要约的条件。甲享有是否作出承诺的权利,甲不愿意支付货款,意味着其拒绝了出版社的要约。因此甲与出版社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第2题:

甲利用下班时间创作了一部科幻小说,并在乙出版社出版发行,则该小说的作者是()。

  • A、甲本人
  • B、甲的工作单位
  • C、乙出版社
  • D、甲和乙出版社

正确答案:A

第3题:

甲出版社未经乙出版社同意,在出版《美德》一书时,使用了乙向出版社出版的《宽容》一书的版式设计,甲的行为()。

A.没有侵犯乙的权利

B.侵犯了乙的版式设计权

C.侵犯了乙的出版权

D.侵犯了乙的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参考答案:B

第4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侵犯了陈某的权利?


正确答案: 因为乙期刊社违反了与陈某的约定,实际上是以出版方式使用了陈某的作品,但是并没有得到陈某的授权。

第5题:

图书脱销而出版社拒绝重印、再版,著作权人可以()。

  • A、授权其他出版社影印出版该书
  • B、向法院提起诉讼
  • C、把书稿交给其他出版社出版
  • D、按已销图书码洋的30%向出版社索取经济赔偿

正确答案:C

第6题:

甲出版社与乙书店签订一份图书买卖合同,甲卖给乙各类图书1000册,共计15万元,该合同甲乙双方于2007年4月5日签字并盖章。双方约定,2007年4月10日前乙书店向甲出版社支付5万元定金,4月1513前甲出版社向乙书店指定的送货人丙公司交货,丙公司负责将该批图书运送到乙书店指定的地点。4月8日乙书店向甲出版社签发一张5万元汇票,甲又将该汇票赠与某红十字会,用于救助当地灾民。4月1213甲出版社准备将该批图书送交丙公司发运,此时乙书店通知甲出版社送货人丙公司因故不能运送,改由丁公司负责运送,但要等几天明确之后再通知甲出版社,甲出版社对此未表示反对。4月16日乙书店通知甲出版社将该批图书交给丁公司运送,恰在此时该批图书部分被大雨淋湿,受损程度大约有20%,乙书店同意将未受损的图书全部运走,受损部分由甲出版社自己处理。出版社认为该批图书受损是在乙发生违约行为后发生的,责任在乙,乙应如数买走。甲乙双方为此形成纠纷,于是乙书店通知汇票的付款人拒绝向甲出版社支付票款。某红十字会在该汇票到期日,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款,但付款人则以定金担保不合法为由拒绝向某红十字会支付。负责运送该批图书的丁公司与乙书店签订有运输合同,该合同明确了运输的路线、到达地点及运输费用等内容。该批图书由丁公司装车运走后,到达乙书店所在城市的某处时,丁公司准备将该批图书卸下车后开走。乙书店押运人员认为未将图书运送到指定地点,要求丁公司继续运送。丁公司人员说,该地点是我公司在本城的固定卸货地点,本公司对此有明确规定,故坚持不送,或另支付运费后再送。后查明,丁公司运送人员所说为事实,该公司以往在此城市有固定的卸货地点,并且,该公司的营运线路图中清晰地注明了周围各运送地区的卸货地点。

要求:

(1)本案共涉及几个合同关系,具体说明是什么合同?

(2)甲出版社20%受损图书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3)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的纠纷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4)本案的定金担保是否合法?定金担保的效力能否影响票据的效力?某红十字会能否享有票据权利,获赠5万元?为什么?

(5)如果甲出版社没有将该票据转让给某红十字会,付款人能接受乙书店的理由,而拒绝向甲出版社付款吗?


正确答案:
(1)本案共涉及3个合同关系,一个是甲出版社与乙书店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另一个是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之间的货运合同关系,还有一个是甲出版社与某红十字会之间发生的赠与合同关系。
(2)甲出版社20%受损图书的损失应由乙书店承担。合同法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案中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4月15日,在此之前出卖人甲出版社已作好交货的准备,但由于买受人乙书店方面的原因,通知出卖人延迟交货,同时该批标的物毁损的风险发生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之后,乙书店已违反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接受货物,因此自违反约定之日起发生的毁损责任应由乙书店承担。
(3)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的纠纷焦点是对送货地点的理解。一般说,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本案中丁运输公司营运路线图中注明的送货地点即为格式条款,是本公司事先确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乙书店协商的条款。而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签订的货运合同约定了具体的送货地点,属于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此外,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丁公司应当按照与乙书店的约定,将该批图书运送到乙书店指定的地点,并且不得加收运费。
(4)本案的定金担保属部分无效的合同。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3万元。本案中主合同标的额为15万元,定金数额为5万元,已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所以超过部分无效。定金担保部分无效,并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就与基础关系分离, 基础关系是否有效,都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所以付款人以定金担保无效,拒绝向持 票人支付票款的理由不正确。 另外,乙书店以其与甲出版社之间的纠纷,要求付款人拒绝向甲支付票款也不正确。因 为付款人只能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 案中甲出版社与付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付款人不能向甲出版社拒 绝付款,那么甲出版社将有效票据以赠与方式转赠给某红十字会,某红十字会属于依合 法方式取得有效票据,理应享有票据权利。 某红十字会享有票据权利,有权获赠5万元。首先该汇票是一张有效票据;第二,甲出版社将有效票据以赠与方式转赠给某红十字会,某红十字会属于依合法方式取得有效票 据,理应享有票据权利。
(5)如果甲出版社没有将该票据转让给某红十字会,付款人也不能接受乙书店的理由,而拒绝向甲出版社付款。《票据法》规定,债务人只能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 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案中甲出版社与付款人之间也不存在直接的债权 债务关系,所以付款人不能向甲出版社拒绝付款。

第7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甲出版社给陈某的预付版税税前金额应为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正确答案: 预付版税税前金额为3150元。具体计算方式是15×7%×3000=3150(元)

第8题:

1993年,作者甲与出版社乙就其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自1993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1997年10月21日,甲又与丙出版社就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并付诸实施。那么,()

A.乙出版社对甲之作品W享有专有出版权;

B.丙出版社对甲之作品W也享有专有出版权;

C.甲侵犯了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D.丙侵犯了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E.甲丙均未侵犯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参考答案:A, C, D

第9题:

甲出版社未经乙出版社同意,在出版《美德》一书时,使用了乙向出版社出版的《宽容》一书的版式设计,甲的行为()。

  • A、没有侵犯乙的权利
  • B、侵犯了乙的版式设计权
  • C、侵犯了乙的出版权
  • D、侵犯了乙的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正确答案:B

第10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也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利?


正确答案: 因为以图书、报纸和期刊形式使用《探险历程》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权利都是甲出版社专有的,乙期刊社的做法侵犯了甲出版社的专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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