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金属屋面做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闪器时,且金属板下无易燃物品时,接闪的金属屋面的材料和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1题:
第2题:
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
第3题:
第4题:
用金属屋面作接闪器时,金属板之间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mm。
第5题:
除()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
第6题: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但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铜板不应小于(),铝板不应小于()。
第7题:
屋面的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防雷装置相连。
第8题:
第9题:
金属屋面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利用屋面作接闪器,当金属板下面有易燃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的厚度不应小于()mm。
第10题:
用金属屋面作接闪器时,所有金属板必须要有绝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