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探伤后应按所探测()分别在《轮轴卡片》(车统-51A)相应栏签章。
第1题:
探伤后应按所探测()分别在《轮轴卡片》(车统-51)相应栏签章。
第2题:
客车轮对(车轴、车轮)经超声波自动探伤检查后,探伤者须填写或打印()。
第3题:
作业人员登录手持机扫描实物轮轴()条形码,将轴承标志板信息及判定信息录入到《轮轴卡片》(车统-51C)相应栏。
第4题:
铁路货车车轮车间轮轴卡片车统-51A保存期限()
第5题:
客车在轮对检修过程中,()随轮对一起传递到相关岗位,并按有关规定填记。
第6题:
轮轴、轮对检修中对工件施行探伤时的主要记录有“„„探伤记录”(车统—53A)和“„„探伤发现缺陷记录”()两种记录。
第7题:
铁路货车探伤后应按所探测()分别在《轮轴卡片》(车统-51)相应栏签章。
第8题:
微控轮轴、轮对探伤后,应按所探测部位分别在()相应栏内签章,在姓名前加“()”字样。人工复探后,复探人员应在复探栏签章。
第9题:
客车轮轴(轮对)超声波自动探伤系统每季或新设备安装及检修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检查,探伤者须填写或打印()。
第10题:
铁路货车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测完毕后,探伤人员应填写下列探伤记录:探伤过程中凡发现缺陷,均须填写()每条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后均须填写(),探伤人员须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