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对政府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

题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对政府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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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指出: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等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 A、储存
  • B、运输
  • C、销售

正确答案:A,B,C

第2题: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由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A、奶畜养殖者
  • B、生鲜乳收购者
  • C、乳制品生产企业
  • D、乳制品销售者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乳品质量抽查的经费一般由()支付。

  • A、销售者
  • B、消费者
  • C、生产厂家
  • D、政府财政

正确答案:D

第4题: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乳品的抽查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并记录监督抽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需要对乳品进行抽样检查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5题: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乳制品的包装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乳制品的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使用奶粉、黄油、乳清粉等原料加工的液态奶,应当在包装上注明;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明复原乳所含原料及比例。
婴幼儿奶粉标签还应当标盟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6题:

生鲜乳收购站的设置涉及到乳品质量安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开办主体有严格要求,规定只有哪几类主体可以开办生鲜乳收购站。()

  • A、乳制品生产企业
  • B、奶畜养殖场
  • C、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 D、个人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 A、县级
  • B、市级
  • C、省级
  • D、乡、镇级

正确答案:C

第8题: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举报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畜牧兽医、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举报乳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畜牧兽医、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和举报电话;接到的举报,应当完整地记录、保存。
接到举报的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于实名举报,应当及时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第9题: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保存生鲜乳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第10题: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贮存生鲜乳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贮存生鲜乳的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在挤奶后2小时内应当降温至0—4℃。
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
生鲜乳交接单一式两份,分别由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者保存,保存时间2年。准运证明和交接单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