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有( )。
A.行为人有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C.当场对阻拦的群众实行报复相威胁
D.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对于丁某夺包致老人摔倒死亡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丁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抢劫罪,应数罪并罚
B.丁某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的抢劫罪,应以抢劫罪一罪处罚
C.丁某的行为属于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罚
D.丁某的行为直接定抢夺罪,且需从重处罚
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
关于乙与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C.乙并没有与甲进行抢劫的预谋,不具有抢劫故意,与甲不构成共同犯罪
D.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甲携带凶器进行抢夺,则甲的行为( )。
A.构成抢劫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盗窃罪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1.在公交车上,歹徒甲看中乘客乙价值5000元的手包,在公交车到站准备开门的时候,夺过手包就跑下车,乘客乙追着不放,好心的乘客丙也帮忙下车追赶甲。跑出200米后,甲拿起旁边水果摊的水果刀威胁丙: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丙毫不示弱,拼死抢回手包。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第269条),不适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一加重处罚情节B.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D.甲的行为仅构成抢夺罪,因为后续的暴力行为并没有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不能转化成抢劫【答案】:A【解析】:ABC三项,本案中,该案中,行为人的前行为是抢夺,后使用暴力相威胁而抗拒抓捕,应成立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但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作限制解释,强调暴力、胁迫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内,甲的暴力、胁迫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不适用在共交通工具上抢劫这一加重处罚情节。D项,成立转化型抢劫,不需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暴力应具有足以使他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程度,即与普通抢劫罪的暴力程度相当。如果程度极其轻微的,不能转化为抢劫罪。2.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表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重复性供述均应予以排除B.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应当予以排除C.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D.物证、书证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答案】:A|B|D【解析】:A项,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据此,该重复性供述的排除不是绝对的,而是存在两种例外情形。BC两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据此,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应当予以排除。D项,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必须是在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该物证、书证才能够排除。3.张某在临死之际留下书面遗言决定将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留给自己包养的年轻“二奶”丽丽,该书面遗言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张某死后,其合法配偶与丽丽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官审理后作出判决:张某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当属无效,丽丽无权获得相关财产。请问法官在这里运用的是哪种法律推理?(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辩证推理D.类比推理【答案】:C【解析】:A项,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论。它是一种必然性推理,所谓“必然”,意味着只要前提为真(正确),则结论一定为真(正确)。它的结论能否成立取决于其前提。演绎推理是最基本的法律推理形式,与从成文法出发的推理联系密切。B项,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是在某个集合中所有特称判断的基础上得出全称判断的过程,而不完全归纳推理是在某个集合中部分特称判断的基础上得出全称判断的过程。C项,在本案中,对于题目涉及的问题实际上继承法中有相应的关于遗赠的法律规定,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法官没有采用该规定,而是直接适用民法原则对案件做出判决,这属于典型的辩证推理。D项,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它又叫“相似性论证”,即根据两个或两类不同事物的相似性,或者说在某些属性是相同的,从而推导出它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些属性上也是相同的。4.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的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A.中央军事委员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答案】:C【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第4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5.下面有关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B.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C.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如果致人重伤的,按故意伤害罪论处D.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采供血液管理秩序和公民的健康权利【答案】:A|C|D【解析】:刑法第333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强迫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才能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是自然人犯罪,单位不能构成此罪。6.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答案】:C【解析】:A项,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而行政强制是指为了实施行政管理或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行为等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本题中,罚款1万元属于行政处罚无误,但加收超标准排污费的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而在于促使企业履行治理任务,故属于行政强制。B项,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本案可以按撤诉处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即使是对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原告,也不能适用训诫。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1条第1、2、3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7.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各级检察院实行检察委员会领导下的检察长负责制B.上级检察院可建议而不可直接变更、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C.在执行检察职能时,相关检察院有协助办案检察院的义务D.检察官之间在职务关系上可相互承继而不可相互移转和代理【答案】:C【解析】:A项,不属于检察一体原则的体现,其是检察长负责制的描述。BD两项,根据检察一体原则,上级检察院可以变更、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检察官之间在职务关系上可以承继、转移和代理。C项,各地和各级检察机关之间具有职能协助的义务。8.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权,许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两年间林某从未探望过儿子,小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每月探视自己不少于4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答案】:B|D【解析】:ABC三项,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没有无限制的权利,也没有无限度的义务。但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而权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权利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实施某种行为。因此,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但是探望权作为一种权利,不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故从法理上看,法院不可判决其行使探望权,不能强制其通过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来行使探望权。D项,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连,需要相应的义务做保障。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称为积极义务。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称为消极义务。由此可知,许某的协助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9.下列情形中属于间接正犯的有:( )。A.甲利用12岁的儿童扒窃的行为B.医生甲利用护士乙的疏忽,使护士乙向病人身体内注射错误的药物,致病人死亡C.胡某为了伤害丁某,告诉丁某陈某和丁某的妻子有染,丁某拿一把铁锹伤害陈某,结果被陈某用手边的木棍打成重伤D.甲唆使自己的儿子乙(20岁)将邻居丙打成重伤【答案】:A|B|C【解析】: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为工具实施犯罪的人。利用他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他人的过失行为或者他人正当行为等实施的犯罪行为,都能构成间接正犯。甲的儿子乙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有伤害的故意,因此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甲不是间接正犯。10.关于国际法中外交人员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须先经得接受国的同意B.临时代办是代办的一种C.接受国可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派遣国使馆人员,但须说明理由D.递交国书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接受其履行职务的依据【答案】:B|C【解析】:AC两项,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人员应由派遣国任命。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正式
下列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的是( )。
A.入户抢劫的
B.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C.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D.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