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题目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丙企业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为( )万元。

A.523
B.500
C.543
D.513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居民企业A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2018年经营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企业税前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假定税后利润为800万元,税后利润按投资比例全额分配。
(2)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B企业来自于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0万元,将税后利润的一半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A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万元。
已知:甲国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政策同我国一致。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4>、居民企业A应缴纳的境内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287
B.322.8
C.368.75
D.300

答案:D
解析:
居民企业A取得境外B企业的投资收益=860×50%×50%=215(万元)
直接负担的税额(应缴纳预提所得税)=215×12%=25.8(万元)
间接负担的税额=(700×30%+30+100)×50%×50%=85(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直接负担的税额+间接负担的税额=25.8+85=110.8(万元)
抵免限额=(215+85)×25%=75(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实际可以抵免75万元。
居民企业A取得来自B企业的投资收益在我国无需补税。
居民企业A应纳税额=1200×25%+75-75=300(万元)

第2题:

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5%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所得,适用税率为25%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所得,实际征税时适用税率为10%
D.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B
解析:
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10%。

第3题:

在确定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率时,一般应先判断其属于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若某寿险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A、15%

B、20%

C、25%

D、30%


参考答案:C

第4题: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税前所得为( )万元。

A.323
B.340
C.400
D.383

答案:C
解析:
乙国子公司税后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323÷(1-5%)÷(1-15%)=400(万元)。

第5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18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税款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96
B.101
C.125
D.136.4

答案:C
解析:
企业甲取得的境外所得总额=808×50%+96=500(万元)
企业甲取得的境内外所得总额=500+2400=2900(万元)
企业甲总应纳税额=2900×25%=725(万元)
抵免限额=725×500÷2900=125(万元)。

第6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18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税款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为( )万元。

A.96
B.101
C.125
D.136.4


答案:C
解析:
境外所得税总额=96+808×50%×10%=136.4(万元)
则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第7题: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

A.20
B.17
C.60
D.10

答案:B
解析:
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323÷(1-5%)×5%=17(万元)。

第8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居民企业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为25%,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税率为20%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该机构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为20%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发生在境外但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税率为20%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为20%


正确答案:D
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4条。

第9题:

我国居民企业A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2018年经营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企业税前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假定税后利润为800万元,税后利润按投资比例全额分配。
(2)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B企业来自于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0万元,将税后利润的一半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A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万元。
已知:甲国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政策同我国一致。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3>、居民企业A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

A.21
B.25.8
C.23.7
D.30

答案:B
解析:
B企业取得来自C企业的投资收益=800×(1-25%)×50%=300(万元)
直接负担的税额(应缴纳预提所得税)=300×10%=30(万元)
间接负担的税额=(800×25%+0+0)×50%=100(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直接负担的税额+间接负担的税额=30+100=130(万元)
抵免限额=(300+100)×30%=120(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实际可以抵免120万元。
B企业取得来自C企业的投资收益在甲国无需补税。
B企业应纳税额=700×30%+120-120=210(万元)
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总额=700+300+100=1100(万元)
B企业税后利润1100-210-30=860(万元)
居民企业A取得境外B企业的投资收益=860×50%×50%=215(万元)
应缴纳预提所得税=215×12%=25.8(万元)

第10题:

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

A.25
B.20
C.50
D.55

答案:D
解析:
从境外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是税后所得,需要还原为税前所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1-20%)=100(万元),在乙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00×20%=2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需要补税5万元。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25%+5=55(万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