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为某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单位,现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2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

题目
高速公路项目为某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单位,现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2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承包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按照有关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监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理由:该项目为一般的招标项目。一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应从交通主管部门提供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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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下午17:30。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本次招标,共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
在2020年6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2020年6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1>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 、在开标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投标的情况有哪些?
<5> 、招标人拒收E单位的投标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理由: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应否决C单位的投标。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是条例》,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正确。逾期送达标书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2题: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 E、F、G、H八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9月20日下午 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 万元。
在2012年9月20日,A、B、C、D、F、G六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 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招标人对其作废标处理。H公司在9月20日从邮局寄出投标文件,招标人于9月21日收到,招标方认为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9月20日上午10: 25时,B公司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在9月20日下午13:25时,G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方案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的新技术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递送投标书。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 A、B、C、D、F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招标人对其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 单位。
问题: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招标人对E公司和H公司投标书的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3.B公司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G公司的新报价方案是否有效?
4.该项目在评标过程中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5.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否决其投标?


答案:
解析:
1.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36条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査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评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对招标人对E公司和H公司投标书的处理是否正确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招标人对E公司的投标书作废标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招标投标法》28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公司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送达,招标人应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收。
(2)招标人认为H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做法正确。
理由: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H公司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期的第二天送达,属于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收。
注:无效投标文件与废标不一样。无效投标文件是指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废标是指招标人受理后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3. (1)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G公司的新报价方案无效。
理由:G公司递送的补充文件只经项目经理签字,缺少项目法人签字,不符合规定,应视为无效文件。
4.对该项目在评标过程中的做法是否妥当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招标人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妥当。
理由:C单位因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不妥当。
理由:评标委员会的委员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不妥当。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是5人以上的单数,并且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2/3。
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3题:

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12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问题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工程招标投标相关工程实际的处理能力。


答案:
解析: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因为C单位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④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⑧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第4题:

高速公路项目为某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单位,现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2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承包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4.投标文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答案:
解析:
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5题:


某房地产项目设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0年10月20日下午15: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拥有中标人所提交设计成果的受益权。


问题:本案工程招标文件规定有何不妥之处?



答案:
解析:

本案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妥之处如下。


(1)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妥。根据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第6题:

某水利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5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15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投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进过综合评估法打分,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 题
问题1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问题2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问题3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做何处理,为什么?
问题4 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做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投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投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根据《招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理由:应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问题2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3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做何处理,为什么?
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问题4 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做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在2015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不予处理。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第7题:

某水利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18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估法打分,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1>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 、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
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理由:应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4. 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不予受理。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第8题:

某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9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在2019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
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
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1>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 、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 、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 、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
(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作废标处理。
4.投标书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废标处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4)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第9题:

高速公路项目为某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单位,现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2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承包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做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因为C单位因投标书只有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要求。

第10题:

高速公路项目为某市政府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单位,现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2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承包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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