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的一天深夜,王某回到光新路某小区4号居民楼,搭乘电梯回家。谁料电梯刚运行到一半,就突然失控下坠,载着王某一直坠落到电梯井井底,王某当场昏迷。2小时后,王某被人发现并送入医院救治,由于出现了头痛发晕、呕吐鲜血的症状,医院诊断其力应急性胃溃疡合并出血。伤愈后,王某随即向负责电梯运行管理的普陀大楼物业公司索赔,要求其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3万余元。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王某的胃出血与电梯坠落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同意承担相应 的赔偿。法院遂委托市高院对王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论为王某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并出现急性胃溃疡合并出血。法院据此认为,王某在电梯坠落后出现上述伤情,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理应承担王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普陀大楼物业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6800余元。但法院认为该案不存在精神损失,所以对王某提出的5000元精神损失索赔诉请未予支持。
请分析后回答以下问题:说说你对此事的看法。
第1题:
2008年的一天,王某驾车经过一所学校时,发现走错了路。王某见校门开着(事后经查,门卫忘记将校门关上,且当时不在岗),遂驱车驶入校园进行车辆掉头。时值学生课间活动,王某在倒车掉头过程中不慎将学生李某撞伤。学校发现后,立即派人将李某就近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后花费医疗费等费用总计12232元,全部由肇事人王某支付。出院后,李某父母要求王某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等。王某认为,他已支付了王某在医院开支的全部费用,其他费用应当由学校承担。李某父母又找到学校,学校认为,事故是王某造成的,学校没有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李某父母讨要不成,遂以王某和学校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总计5012元。请问:
(1)李某父母的要求依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2)本案中的赔偿责任依法应当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第2题:
第3题:
胡某将其房屋出租给王某,在王某租赁期间,阳台上的花盆坠落致使从楼下经过的隋某受伤,花去医疗费等2000余元。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由胡某承担,因为胡某是房屋的所有人
B.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是对房屋进行直接管理的人
C.由胡某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由胡某和王某承担按份责任
第4题:
第5题: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王某的胃出血与电梯坠落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同意承担相应的赔偿。法院遂委托市高院对王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论为王某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并出现急性胃溃疡合并出血。法院据此认为,王某在电梯坠落后出现上述伤情,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理应承担王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普陀大楼物业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6800余元。但法院认为该案不存在精神损失,所以对王某提出的5000元精神损失索赔诉请未予支持。
请分析后回答以下问题:
说说你对此事的看法。
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电梯是由谁来负责,是电梯公司?还是物业服务公司?首先要看电梯的质量问题。如果在电梯公司保修期内电梯出现了质量问题,理所当然由电梯公司赔偿。如果在保修期外,电梯超过了保修期,而物业服务公司又没通知业主更换,当然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物业服务公司只是保障电梯能够正常运行,进行日常维护,给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至于质量安全问题由电梯公司承担。不能说电梯坠落是造成王某受伤的直接原因,就应该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
第6题:
某电梯厂维修工王某和样某,在修理某科技馆电梯时,王某爬上轿顶进行检查,杨某在轿厢内协助,当王某在轿顶修理一番后,叫杨某将电梯开平层,于是杨按了十一楼上行的按钮,致使厅,轿门自行关闭,但轿厢未能启动上行,这时王某叫杨某不要动,让他再看一看,当王某要检查时电梯突然起动,轿厢上升将王某头挤撞在十一层井道内水泥突出棱角上,并带动了王某身体夹入厅门和轿门之间,王某当场死亡。()
A.在轿顶检修时严禁开快车。
B.检修时未能把轿顶安全开关断开或把轿顶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
C.王某不能单独一人上轿顶检修。
D.杨某应当在轿内把脚轿内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
第7题:
问题:
1.常见电梯的种类包括哪些?
2.电梯系统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3.当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怎么应急处理?
4.根据案例分析,本次事故的责任是否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
1.常见电梯按用途分有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和客货梯;按拖动方式分有直流电梯、交流电梯和液压电梯;按控制方式分有单机控制电梯、集选控制电梯等。
2.电梯系统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电梯管理需要配备专业电梯管理人员的规定,所有从事电梯管理的人员都要持有国家或地方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上岗资格证书;
(2)根据电梯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资料、技术性能指标和维修保养说明,制定电梯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包括值班安排,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日常巡视、周检、月检内容,大中修计划和工作程序等;
(3)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将电梯原始技术资料和检测维修资料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4)备齐电梯维修保养所必需的工具、仪器等,以及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所常用的零件和消耗品,了解并登记电梯零件供应渠道和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5)根据物业的性质和人流物流的特点确定电梯的服务时间和清洁保养时间;
(6)进行电梯的用电计量和运行成本核算,以此测算出电梯的使用成本;
(7)电梯维护保养或故障停梯均应及时通告业主、物业使用人;
(8)将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时,要认真审核承包方的专业技术水准和专业资格,认真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定期对承包方的服务进行评价;
(9)电梯每年要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获得年检合格证,才能继续使用。
3.当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服务企业的应急处理如下。
(1)当乘客被困电梯时,消防监控室应仔细观察电梯内情况,通过对讲系统询问被困者并予以安慰;
(2)立即通知电梯专业人员到达现场救助被困者;
(3)被困者内如有小孩、老人、孕妇或人多供氧不足的须特别留意,必要时请消防人员协助;
(4)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5)将此次电梯事故详细记录备案。
4.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电梯是由谁来负责,是电梯公司,还是物业服务公司?如果在电梯公司保修期内电梯出现了质量问题,理所应当由电梯公司负责。如果在保修期外,电梯超过了保修期,而物业服务公司又没通知业主更换,当然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责任。物业服务公司只是保障电梯能运行正常并进行日常维护,给业主提供舒适的环境,至于电梯质量问题,则应由电梯公司承担。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应该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责任。
第8题:
2010年7月5日深夜,赵某家住光新路某小区4号居民楼,搭乘电梯回家,在电梯刚运行到三楼时,突然失控坠落到一楼,赵某当场昏迷。2小时后。赵某才被人发现并送入医院救治,由于出现了头痛发晕、呕吐鲜血的症状,医院诊断其为应急性胃溃疡合并出血。伤愈后,赵某随即向负责电梯运行管理的达尔物业公司索赔,要求其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万余元人民币。
在庭审中,达尔物业公司辩称王某的胃出血与电梯坠落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同意承担相应的赔偿。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赵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赵某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并出现急性胃溃疡合并出血。法院据此认为,赵某在电梯坠落后出现上述伤情,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达尔物业公司理应承担赵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一审判决达尔物业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2万余元人民币。
问题:
说说你对此事的看法。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