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超过规定透支限额或期限
发卡行已进行了两次催收
经发卡行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无法联系持卡人本人
第1题:
《刑法修正案五)》所说的恶意透支,是指( )
A.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书的行为
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
C.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D.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第2题: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第3题:
信用卡的恶意透支在法律上的界定是( )。
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B.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
C.超过规定限额透支
D.使用ATM系统实施犯罪
E.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第4题: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第5题:
信用卡恶意透支可追究刑事责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6题:
第7题:
下面不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可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是()
第8题:
信用卡恶意透支在法律上的界定是( )。
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B.超过规定限额
C.使用ATM系统实施犯罪
D.非故意但数额较大
E.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第9题:
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为()。
第10题:
下列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