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如果A市公安局作为本案的复议机关改变了B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李某又对该改变的处罚决定不服,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应当由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B应当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C可以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D可以由李某选择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或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题目
多选题
如果A市公安局作为本案的复议机关改变了B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李某又对该改变的处罚决定不服,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

应当由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B

应当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C

可以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D

可以由李某选择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或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CD两项,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虽然此时的被告是复议机关,但考虑到原告与复议机关可能不在一地,为方便原告起诉,该案件可以由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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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A区公安分局以黄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黄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黄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黄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黄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黄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CD

第2题:

第 83 题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D
本题是综合考查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试题,而管辖又涉及特别地域管辖。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应为复议机关。本案中,复议机关虽维持了区公安局对李某的拘留决定,但却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且对定性产生了影响,由殴打他人改变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7条的规定,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故AB错误。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原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同时,由于处罚是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3题:

(一)

2009年9月5日,家住A市C县的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A市B县公安局予以7天拘留的处罚,李某不服,释放后向相关机关申请复议,又不服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A市公安局作为本案的复议机关改变了B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李某又对该改变的处罚决定不服,则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

A.应当由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B.应当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C.可以由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D.可以由李某选择A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或B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D

第4题:

县公安局对夏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市公安局经复议将罚款数额减为500元。夏某不服该复议决定遂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法院判决维持复议决定,夏某若不履行该判决,则应当由县公安局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B.如果法院判决复议机关败诉,则应当撤销县政府的决定,责令市公安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C.夏某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诉讼
D.夏某既可以选择向县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
A项错误,复议改变的案件,申请人不履行的,应当由复议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B项正确,复议决定被撤销后,原行为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法院应当在撤销复议决定的同时,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C项正确,复议改变的案件,复议机关为被告。D项正确,复议改变的案件,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5题: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C
解析:
本题是综合考查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试题,而管辖又涉及特别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而《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本案中,复议机关虽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且对定性产生了影响,但最终维持了区公安局对李某的拘留决定,不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因此,仍属于复议维持。故,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故BD错误。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综合分析,AC是正确的。另外,值得的注意的是,由于处罚是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D后半段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前半段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6题:

某村村民浦某从辛某处购得一辆联合收割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县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浦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浦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市公安局为本案的被告

B.辛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县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D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是被告。”根据该规定,本题中市公安局维持了没收决定,那么本案的被告为县公安局,故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该规定,辛 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B项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根据该规定,本题并不是复议改变的案件,所以只有县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 管辖权,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故D项正确,C项错误。

第7题:

李某对甲县公安局治安处罚3000元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不服以甲县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法院应当告知李某追加乙市公安局为被告,李某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当把乙市公安局列为共同被告
B.对本案,乙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对本案,应以甲县公安局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D.对本案,起诉期限为3个月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后的行政案件的被告确定、管辖和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复议机关和原机关为共同被告。《行诉解释》第134条第1款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故,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项B正确。《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故,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无特别情形,起诉期限为6个月。故,选项D错误。

第8题:

如果李某对B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不服欲直接向法院起诉,则有权管辖的法院包括( )。

A.B县法院

B.C县法院

C.A市法院

D.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只有被告B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

第9题:

关于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对李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李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改变了依据的法律,但对定性未产生影响,李某不服欲起诉,既可以向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起诉
B.南京市江宁区居民孙某拥有的位于宣武区的房屋被城建局强制拆除,孙某不服,则其应当向城建局所在地法院起诉
C.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窦某在东城区经营大排档,被东城区城管局罚款1000元,并被行政拘留5天,窦某不服,既可以向朝阳区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东城区法院起诉
D.工商局执法人员夏某到甲公司的厂房中检查,发现该司存在违法生产行为,工商局由此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甲公司不服,应当向厂房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
【 解析】C。关于A选项,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可见,复议机关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改变了原行为依据的法律,但对定性未产生影响,所以,不视为复议改变,即被告应当为县公安局,只能到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起诉。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关于B选项,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南京市江宁区居民孙某拥有的位于宣武区的房屋被城建局强制拆除,孙某不服,则其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宣武区法院起诉。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关于C选项,依据《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可见,窦某在东城区经营大排档,被东城区城管局罚款1000元,并被行政拘留5天,属于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所以,既可以向朝阳区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东城区法院起诉。故C选项正确,当选。关于D选项,工商局执法人员夏某到甲公司的厂房中检查,发现该司存在违法生产行为,工商局由此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此行政处罚行为针对的对象不是不动产而是公司的违法生产行为,所以不属于不动产案件,甲公司不服,应当向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第10题:

李某不服某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某市公安局加重了处罚。后法院判决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错误。如李某提出国家赔偿,应当由该市公安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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