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 ( )A主持会议B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C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D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紧急会议)E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题目
多选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 ( )
A

主持会议

B

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

C

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

D

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紧急会议)

E

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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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B、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答案:A,B,C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故D项错误。

第2题:

行政长官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 B、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
  • C、负责执行基本法
  • D、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哪些情况下必须辞职?

A.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B.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正确答案:AD
[考点]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辞职的情形
[答案及解析] AD。《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第4题:

关于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A、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
  • B、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须由行政长官签署并由行政长官报送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 C、立法会有权对政府工作提出质询
  • D、立法会有权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法官的任免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下列哪些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

  • A、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
  • B、主持会议
  • C、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
  • D、决定开会时间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

  • A、主持会议
  • B、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
  • C、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
  • D、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紧急会议)
  • E、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正确答案:A,B,C,D,E

第7题:

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1)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
(2)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
(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
(4)监督权;
(5)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
(6)行使其他职权。

第8题:

关于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
B.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箅须由行政长官签署并由行政长官报送中央人民政府备案
C.立法会有权对政府工作提出质询
D.立法会有权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法官的任免


答案:A,B,C
解析:

第9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①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作为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法行使中央授予的特别行政区立法权。
②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有权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有权批准和决定特别行政区的税收。
③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3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时,经过立法会进行调查,可委托终审法院院长(澳门或香港)、首席法官(香港)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④监督权。包括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进行辩论,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
⑤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有权提出《基本法》修改提案的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⑥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行使上述职权外,还享有其他方面的权力,包括受理市民的申诉,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可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或提供证据。

第10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林郑月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17年7月1日就职。

  • A、第四任立法会主席
  • B、第四任行政长官
  • C、第五任立法会主席
  • D、第五任行政长官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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