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通过使用该商标所能取得的超额收益
乙企业通过使用该商标所能获得的超额收益
乙企业全部超额收益
甲企业与乙企业通过使用该商标取得的全部超额收益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企业是家具生产企业,其于2002年向当地商标局申请注册了“MA10”商标。2005年甲企业获得一外商的投资,经洽谈将转变企业发展方向,要将用于家具的“MA10”注册商标进行转让。乙企业也是当地一家具生产厂家,在“MA10”家具得到消费者好评后,一直在其生产的家具上使用“MA100”标识,得知甲企业的转让意向后便与甲接洽,商谈有关转让“MA10”商标的事宜。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即使乙经转让获得了该商标,乙之前的行为仍构成侵权 B.甲、乙转让该商标应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C.甲、乙不能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否则该商标将有可能被商标局撤销 D.转让申请经商标局核准,乙即可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若乙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将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B.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还享有商标使用权
C.乙公司成为新的商标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受让而来的注册商标,也可不再使用
D.如果乙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可能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根据《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后,商标专用权专属于新的权利人,除非得到新的商标权人许可。原权利人不得使用。新权利人是否使用,属于其自有权利。但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正确答案是ACD.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