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市第一酒厂主要生产各种白酒和葡萄酒,税务管理局对其2011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辅导汇算时,发现以下情况 (1)资助20周年市庆总价值(市价)30万元(不含税)的白酒和葡萄酒,成本20万元,列营业外支出,已按照规定补缴增值税5.1万元,消费税及各附加税4.2万元。 (2)新开发的葡萄酒,发放给本单位职工,总成本80万元,无同类产品市价,各税未补。 以上企业均未申报企业所得税,如果需要追缴,税额为多少?(该酒厂的成本利润率为15%,白酒消费税税率15%,葡萄酒消费税税率10%;不考虑应缴增值税部分的城建税

题目
问答题
某市第一酒厂主要生产各种白酒和葡萄酒,税务管理局对其2011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辅导汇算时,发现以下情况 (1)资助20周年市庆总价值(市价)30万元(不含税)的白酒和葡萄酒,成本20万元,列营业外支出,已按照规定补缴增值税5.1万元,消费税及各附加税4.2万元。 (2)新开发的葡萄酒,发放给本单位职工,总成本80万元,无同类产品市价,各税未补。 以上企业均未申报企业所得税,如果需要追缴,税额为多少?(该酒厂的成本利润率为15%,白酒消费税税率15%,葡萄酒消费税税率10%;不考虑应缴增值税部分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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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粮食白酒的生产与销售,2018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自产的10吨A类白酒换入企业乙的蒸汽酿酒设备,取得企业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2万元。已知该批白酒的生产成本为1万元/吨,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为2万元/吨,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2.5万元/吨。

(2)移送50吨B类白酒给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5万元/吨,门市部对外不含增值税售价为3万元/吨。

(3)受企业丙委托加工20吨粮食白酒,双方约定由企业丙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28万元。甲酒厂同类产品售价为2.75万元/吨。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粮食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税务机关应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两种情况。

(2)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4)说明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和计税依据。

(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1)①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
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②自2015年6月1日起,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也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10×2.5×20%+10×2000×0.5/10000=6(万元)。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3)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3×50×20%+50×2000×0.5/10000=35(万元)。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4)①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企业丙。
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
②从价部分的计税依据=2.75×20=55(万元)。
从量部分的计税依据为20吨。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5)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2.75×20×20%+20×2000×0.5/10000=13(万元)。

第2题:

某酒厂2019年5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万元,货款已收到。

(2)自制白酒5吨,对外售出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费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0.2万元。

(3)以自制白酒1000斤继续加工成药酒1200斤,全部售出,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7.2万元。

(4)为厂庆活动特制白酒2000公斤,全部发放职工,无同类产品售价。每公斤成本为15元。要求:请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白酒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药酒比例税率为10%,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特制白酒发放给职工的,需要缴纳的消费税为( )。


A.1

B.1.075

C.1.375

D.1.225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算。

企业自产的白酒发放给职工的,要视同销售,计算相应的消费税,所以应纳的消费税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

=(15×2000×(1+10%)+2000×2×0.5)÷(1-20%)=4375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定额消费税=43750×20%+2000=10750元=1.075万元

第3题:

某酒厂于2011年3月将自产的5吨新型粮食白酒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已知该批白酒的成本为10000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批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元。

A.27000

B.27500

C.32500

D.33750


正确答案:D

第4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粮食白酒的生产与销售,2018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自产的10吨A类白酒换入乙企业的蒸汽酿酒设备,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2万元。已知该批白酒的生产成本为1万元/吨,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为2万元/吨,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2.5万元/吨。
(2)移送50吨B类白酒给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5万元/吨,门市部对外不含增值税售价为3万元/吨。
(3)受丙企业委托加工20吨粮食白酒,双方约定由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28万元。甲酒厂同类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为2.75万元/吨。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粮食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税务机关应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两种情况。
(2)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4)说明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和计税依据。
(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①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②自2015年6月1日起,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也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10×2.5×20%+10×2000×0.5/10000=6(万元)。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3)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3×50×20%+50×2000×0.5/10000=35(万元)。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4)①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丙企业。
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
②从价部分的计税依据=2.75×20=55(万元)。
从量部分的计税依据为20吨。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5)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2.75×20×20%+20×2000×0.5/10000=13(万元)。

第5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共计13.05万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万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万元。

A.5.25
  B.4.71
  C.5.2
  D.4.76

答案:D
解析:
从量税=2×2000×0.5÷10000=0.2(万元)
  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05+5+0.2)÷(1-20%)×20%+0.2=4.76(万元)

第6题:

某酒厂2019年5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万元,货款已收到。

(2)自制白酒5吨,对外售出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费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0.2万元。

(3)以自制白酒1000斤继续加工成药酒1200斤,全部售出,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7.2万元。

(4)为厂庆活动特制白酒2000公斤,全部发放职工,无同类产品售价。每公斤成本为15元。要求:请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白酒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药酒比例税率为10%,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以自制白酒继续加工药酒销售的,需要缴纳消费税为( )万元。


A.0.52

B.0.58

C.0.64

D.0.72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算。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税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所以本题中的白酒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加工的药酒销售的,在缴纳消费税即可。

需要缴纳的消费税为7.2÷(1+13%)×10%=0.64万元。

第7题:

某白酒厂2019年春节前,将新研制的薯类白酒1 吨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该薯类白酒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该批薯类白酒生产成本2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计算该批薯类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
解析: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从量消费税=1×2000×0.5=1000(元)
  (2)组成计税价格=[20000×(1+5%)+1000)]÷(1-20%)=27 500(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27 500×20%+1000=6 500(元)

第8题:

某酒厂外购一批已税白酒,购货发票上说明不含增值税的销价为10万元。该厂用典香对其进行调香后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18万元。该白酒适用消费税税率为25%,则该酒厂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

A.4.5万元

B.7万元

C.2.5万元

D.2万元


正确答案:D

第9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进口散装葡萄酒,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关税税率14%。该企业将进口的散装葡萄酒全部用于连续生产瓶装葡萄酒并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已知,葡萄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境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 )万元。

A.5
B.3.73
C.4
D.3

答案:B
解析:
(1)该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10×(1+14%)÷(1-10%)×10%=1.27(万元);(2)自2015年5月1日起,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则该企业内销环节应纳消费税=50×10%-1.27=3.73(万元)。

第10题:

某市区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向某商场销售自产粮食白酒15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 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70 200元,收取品牌使用费23 200元。

(2)从云南某酒厂购进粮食白酒6吨,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吨不含税进价15 000元;购进白酒全部生产领用,勾兑38度白酒8吨并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0 000元。

(3)将自产35度粮食白酒10吨,以成本价每吨8500元分给职工作年货,对外销售同类粮食白酒不含税单价为每吨19 500元。

(4)本月生产销售散装啤酒4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850元,并且每吨收取包装箱押金174元,约定半年期限归还。

(5)该厂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吨35 000元。

(6)出售特制黄酒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000元,收取黄酒包装物押金1万元。约定3个月后归还。

(7)委托某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生产10吨粮食白酒,本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5万元,支付加工费82 400元(含税),收回后封存入库,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

(8)进口一批葡萄酒,出口地离岸价格85万元,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5万元。海关于12月15日开具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9)酒厂将进口葡萄酒的80%用于生产高档葡萄酒。当月销售高档葡萄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

(10)本月从国内购进其他生产葡萄酒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15.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本月初的期末留抵进项税为85 000元,本期购进机器修理备件和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确认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为215 480元。
国家规定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进口环节的关税税率为50%,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黄酒的消费税额为240元/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销售粮食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合计。

(2)计算广告样品业务应纳消费税。

(3)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5)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
解析:
业务(1):
税法规定,随货物价款一同向购买者收取的各种名目的收费,按价外费用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粮食白酒消费税=80 000×15×20%+15×2 000×0.5+(170 200+23 200)÷(1+13%)×20%=289 230.09(元)

粮食白酒增值税销项税额=80 000×15×13%+(170 200+23 200)÷(1+13%)×13%=178 249.56(元)

业务(2):
粮食白酒增值税进项税=6×15 000×13%=11 700(元)
粮食白酒增值税销项税=380 000×13%=49 400(元)
粮食白酒消费税=8×2 000×0.5+380 000×20%=84 000(元)

业务(3):
粮食白酒增值税销项税=10×19 500×13%=25 350(元)
粮食白酒消费税=10×2 000×0.5+19 500×10×20%=49 000(元)

业务(4):
税法规定,确认啤酒的税额时,按出厂价(含包装物押金)单价每吨>=3000元的,单位税额为250元;
出厂价(含包装物押金)单价每吨<3000元的,单位税额为220元。
确认单位税额的出厂价=2850+174÷(1+13%)=3 003.98(元),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啤酒消费税=400×250=100 000(元)
啤酒增值税销项税额=400×2 850×13%=148 200(元)

业务(5):
税法规定,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广告样品使用粮食白酒0.2吨应缴纳消费税=[0.2×35 000×(1+10%)+0.2×2 000×0.5]÷(1-20%)×20%+0.2×2 000×0.5=2175(元)
粮食白酒增值税销项税额=[0.2×35 000×(1+10%)+0.2×2 000×0.5]÷(1-20%)×13%=1 283.75(元)

业务(6):
黄酒押金不征收消费税,到期时没有退还的,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黄酒消费税=50×240=12 000(元)
黄酒增值税销项税=50×2 000×13%=13 000(元)

业务(7):
税法规定,委托个体户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律在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受托方不得代收代缴消费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82 400÷(1+3%)×3%=2 400(元)
粮食白酒缴纳的消费税=[350 000+82 400÷(1+3%)+10×2 000x×0.5]÷(1-20%)×20%+10×2 000×0.5=120 000(元)

业务(8):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85+5)×50%=45(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85+5+45)÷(1-10%)×10%=15(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85+5+45)÷(1-10%)×13%=19.5(万元)

业务(9):
用进口葡萄酒生产高档葡萄酒,其耗用葡萄酒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
销售高档葡萄酒环节增值税销项税:500×13%×10 000=650 000(元)
销售葡萄酒环节缴纳的消费税=(500×10%-15×80%)×10 000=380 000(元)

业务(10):
进项税为15.6万元

综上:
(1)
销售粮食白酒的销项税合计=178 249.56+49 400+25 350+1 283.75=254 283.31(元)

(2)
广告样品使用粮食白酒0.2吨应缴纳消费税=[0.2×35 000×(1+10%)+0.2×2 000×0.5]÷(1-20%)×20%+0.2×2 000×0.5=2 175(元)

(3)
本期应纳消费税=289 230.09+84 000+49 000+100 000+2 175+12 000+120 000+380 000=1 036 405.09(元)(不含进口环节)

(4)
本企业本期销项税合计=254 283.31+148 200+13 000+650 000=1 065 483.31(元)
本期进项税合计=11 700+2 400+(19.5+15.6)×10 000+215 480=580 580(元)
本期应纳增值税合计=1 065 483.31-580 580-85 000=399 903.31(元)

(5)
本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99 903.31+1 036 405.09)×(7%+3%+2%)=172 357.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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