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借款合同到期后,出借人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本金并自逾期还款之日起

题目
判断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借款合同到期后,出借人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本金并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但无权主张借期内利息。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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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8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日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出借款时生效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参考答案:C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期限内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B:符合解除条件的,甲公司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
C: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
D: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并不能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对方应催告迟延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迟延履行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上不是特别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因此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款,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发出履行催告,给乙公司规定一个宽限期,乙公司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不能不给乙公司宽限期,直接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不同,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将合同解除,不需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必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才能发生撤销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交付货物,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并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CD选项正确。

第3题:

甲公司承接乙公司工程的施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为此垫资。为了规避有关法规限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甲公司与乙公司商议,该款由甲公司以借款名义给乙公司,双方因此签订借款合同。在此借款合同中,甲公司、乙公司的意思表示属于( )。

A.虚假表示

B.伪装表示

C.误解

D.错误


正确答案:B

第4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用途为购买机械设备:借期一年,利息合计50万元,合同特别约定银行有权决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合同签订后,乙银行预先扣除50万元利息,向甲公司划款450万元。甲公司将该款用于房地产开发。关于甲公司与乙银行借款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当向乙银行返还本金50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利息
B.甲公司应向乙银行返还本金45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利息
C.乙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D.乙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E.甲公司提前还款的,应当按照1年的约定借款时间计算利息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选项C、D正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所以选项E错误。

第5题:

2016年3月,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分别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购买绒布面料和丝质面料。为筹措面料采购资金,甲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合同,约定,借款50万元,借期为自放款日起1个月,利率4%。借款合同签订当日,丁银行预先扣除相应利息后发放贷款48万元。戊公司为甲公司借款提供保证,双方未约定保证方式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甲公司和乙公司绒布面料买卖合同约定:面料总价40万元,乙公司交付绒布面料3日内一次付清;合同签订次日,甲公司给付定金1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如数给付定金,后因绒布面料价格上涨,乙公司要求加价,被甲公司拒绝,最终,乙公司比约定交货日期迟延10日才向甲公司交货。此时,甲公司因无原料投产,不能向买方按时交货,订单已被原买方取消。甲公司为此遭受损失19万元。鉴于乙公司的履行已无意义,甲公司拒绝接受乙公司履行,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适用定金罚则由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2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19万元。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拒绝赔偿19万元损失,要求甲公司收货并支付货款。
甲公司和丙公司丝质面料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丝质面料100匹;甲公司应在收货后10日内检验面料质量并通知丙公司;甲公司于质量检验后3日内支付价款。甲公司收货后,由于业务繁忙,至收货后的第12日才开箱验货,发现面料质量存在问题,不能正常使用,遂通知丙公司解除合同,丙公司拒绝。验货次日,甲公司所在地山洪暴发,丝质面料全部毁损。
甲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丁银行借款。丁银行要求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甲公司还本付息。戊公司拒绝,理由是:(1)4%的月利率不合法;(2)丁银行应先就甲公司财产强制执行。
要求: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绒布面料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2)根据定金罚则,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返还20万元?并说明理由
(3)适用定金罚则后,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19万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丙公司的丝质面料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5)丝质面料遭山洪毁损的损失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与丁银行借款合同约定的4%月利率是否合法?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应向丁银行支付多少利息?并分别说明理由。
(7)戊公司关于“丁银行应先就甲公司财产强制执行”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绒布面料买卖合同。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返还20万元。
根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在本题中,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返还18万元(退10万元+赔8万元)。
3.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19万元。
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本题中,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18万元(其中对乙公司的惩罚为8万元)之后,只能再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11万元(19-8)。
4.甲公司无权解除与丙公司的合同。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5.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标的物质量被视为符合约定,应认定丙公司已经成功完成交付,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
6.①甲公司与丁银行借款合同约定的4%月利率合法。
自2013年7月20日起,我国全面开放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调整外,金融机构其他贷款利率不再设上下限。
②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应向丁银行支付的借期内的利息为1.92万元(48×4%=1.92万元)。
根据规定,在借款合同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戊公司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建设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借贷1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贷款期限为3年。甲公司使用借款1年后,欲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按照法律规定,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不能提前还款

B.甲公司必须与乙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后方可还款

C.甲公司可以提前还款,应按合同期3年计算支付利息

D.甲公司可以提前还款,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D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 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 5年,每年为 1期并复利计息,年利率各期均为 20%,每期届满后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确认上期利息并明确下期本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借人乙公司在借款期间届满后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的本息和上限为( )万元。

A.250
B.248
C.220
D.200

答案:C
解析:
( 1)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 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2)按照规定的本息和上限 =100+100× 24%× 5=220(万元)。

第8题:

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B.在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 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E.未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


正确答案:ABDE

第9题:

(2013年)……甲公司又将所属一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为所欠乙银行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2013年3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若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甲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流押条款”无效;即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但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有权进行公证管辖的有()

  • A、甲公司所在地
  • B、乙公司所在地
  • C、合同签订地
  • D、借款履行地
  • E、甲的子公司丙公司所在地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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