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就同一项发明先后在中国和美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其美国申请以在中国的申请为基础要求了优先权,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题目
单选题
王某就同一项发明先后在中国和美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其美国申请以在中国的申请为基础要求了优先权,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如果王某在中国的专利申请被驳回,则其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同样应当被驳回

B

如果王某在中国的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其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同样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C

对于王某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应当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能否授予专利权

D

对于王某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应当按照与中国相同的审查标准来确定能否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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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6年5月20日,美籍华人王某在美国就某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后,2007年1月4日,又向中国专利部门提出该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并书面声明要求优先权,2006年5月21日,中国公民陈某以同样的实用新型向国家专利部门申请专利,并于当日寄出了申请文件,该申请文件于2006年5月25日到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享有优先权,其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视为2006年5月20日提出

B.根据申请在先的原则,应先审查王某的专利申请

C.陈某和王某都可以在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专利申请

D.陈某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即2006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ABC
63.答案:A、B、C 考点:国际优先权讲解:根据《专利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优先权的保护时间为12个月,故AB正确。根据第32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 撤回其专利申请,故C项正确;根据第28条的规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故D项错误。陈某的申请日为5月21日。

第2题: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09年6月16日,出席过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外国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外国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权的取得。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中,申请人王某自发明在法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3题:

张某于2000年3月在美国第一次提出了一项申请,若张某在此次申请日起12月内在中国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依法享有的权利是()。

A、国内优先权

B、国际优先权

C、申请权

D、上述各项


参考答案:B

第4题: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1项产品发明。 1992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 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 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 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 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 1994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 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 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 确的?(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 其申请为1993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 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 应为1994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其申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国际优先权问题。国际优先权, 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申请后, 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 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享有优先权。依照 我国《专利法》第29条的规定,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 新型,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对于外观设计的优先权 期限为6个月。依照《专利法》第30条的规定,申请人 要求优先权,应当在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时, 提交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该书面声明应当写明第 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 国家。申请人在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优先权。申请人 要求优先权后,可以撤回优先权。申请人要求多项优 先权的,可以撤回全部优先权要求,也可以撤回其中一 项或者几项优先权。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应以书 面形式提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 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缴纳或者未缴足优先 权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撤回优先权的,已缴纳的 优先权要求费不予退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5题: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一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9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有关文件。关于本案,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2009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10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正确答案:B
根据《专利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王某因在国外已先申请,专利中请权应归属于王某,选 B项。

第6题:

设甲乙两国均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王某为甲国国民,在甲国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在先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王某又在乙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提出了专利申请。依公约的相关规则,有关在乙成员国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关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A.甲国的在先申请获准并不意味着在乙国的在后申请也可以获准

B.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期为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期

C.甲国在先申请的撤销、放弃或驳回会直接影响乙国的在后申请

D.在先申请无效在后申请也无效


正确答案:AB
依《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优先权原则和独立性原则第4条B的规定,优先权原则确立了在后申请的时间按在前申请时间计算;而对于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结果如何,则依独立保护原则处理,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CD将结果、效力等联系在一起是不对的。AB正确。

第7题:

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即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1.根据《巴黎公约》所确立的优先权原则,如果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专利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哪一天?()

A.2011年6月8日

B.2011年4月15日

C.2011年6月6日

2.根据《巴黎公约》所确立的临时保护原则,张某新发明的产品在“广交会”展出期间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A.否

B.是

3.如题所述,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那么甲国接到张某的专利申请后是否必须批准?()

A.否

B.是


参考答案:BBA

第8题:

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正确

第9题:

王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欲要求一项美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王某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要求享有优先权

B、王某应当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C、王某应当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D、如王某逾期未提交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参考答案:ACD

第10题:

甲乙两国同时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甲国公民王某2017年1月1日在甲国就某项技术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公约,如果甲国赋予了王某专利权,则乙国也应当对该技术进行专利保护
B.根据公约,若王某于2017年11月1日就同一技术向乙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则乙国应该以2017年1月1日为王某的申请日期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将计算机程序纳入了版权的保护范围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各国可以拒绝对疾病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和外科手术方法提供专利的保护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公约的规定,各国有权独立决定是否对某项技术进行专利保护,这种保护不取决于其他国家对该项技术的保护。 选项B正确。公约针对相关权利的申请规定了优先权制度。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某缔约国提出申请后,又在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的,在法定期限内,以第一次在某缔约国的申请日为申请日。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定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题目中涉及发明专利,且两次申请期限间隔不超过12个月,符合公约的规定。 选项C正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版权保护对象方面有所拓展,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选项D正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各成员可拒绝对疾病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和外科手术方法提供专利的保护。成员国应以专利制度或有效的专门制度,或以任何组合制度,给植物新品种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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