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规定()

题目
单选题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规定()
A

子公司所得税高于母公司,那么,母公司获取的投资收益不必再次纳税

B

母公司所得税高于子公司,那么,母公司获取的投资收益不必再次纳税

C

跨国公司仅仅需要在母公司所在国纳税,在子公司所在国不负担缴税义务

D

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对子公司没有影响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为指导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签订双重征税协定,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拟定了()。

  • A、关于避免对遗产的双重征税协定
  • B、税收条约
  • C、《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 D、《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及其注释

正确答案:D

第2题:

根据196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设立的联合国专家小组草拟而制定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范本是()

  • 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
  • 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草案)
  • C、《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
  •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

正确答案:C

第3题: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缔约国国内税法之间的关系如何?


正确答案:1.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缔约国国内税法在功能和作用方面各有侧重。协定不能代替国内税法,更不能干涉国内税法的制定和修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功能在于调整或协调双方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并在征税权限上作出一些为双方所能接受的必要限制。但征税权的创设、课税对象的范围和课税程度的确定,仍留由各国国内税法加以规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缔约国通过国内税法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的调整,只能是维持其现状或是加以限制,而不能为缔约国创设或扩大征税权,也不能扩大或提高缔约国国内税法本身规定的课税范围及程度。缔约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法本身规定的课税范围及程度。缔约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以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由,干涉或阻碍对方国家开征新税、减税或加税。不过,缔约国一方如对本国原有税制作出实质性的变动,其主管当局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2.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缔结与实施须以国内税法为基础。协定就国际税收法律关系所作出的原则性规定,有赖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配合补充加以进一步具体和深化,否则便难于落实执行。例如,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人的适用范围,在协定中均明确规定公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但是,至于哪些人能够取得居民身份则由缔约国双方在各自的国内税法中予以规定。对于协定本身明确定义的用语,按照协定的解释规则,也允许依照缔约国国内税法的有关概念进行解释。如协定中的“不动产”一语,就应当具有转产所在地的缔约国国内法的含义
3.在处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冲突问题上,协定条款原则上应有优先于国内税法适用的效力。如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国内税法虽然都是国家参与缔结或制定的,但两者有时难免存在着冲突和矛盾。因为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功能毕竟在于协调和限制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按照“有约必守”的国际法原则,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效力上应优先于国内税法,但也有少数国家,如美国,在处理方法上则有所不同。

第4题:

《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基于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产生的义务是()义务的例外。

  • A、最惠国待遇
  • B、国民待遇
  • C、市场准入
  • D、透明度

正确答案:A

第5题:

什么是国际双重征税?国际双重征税的原因是什么?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 国际双重征税一般指两个或多个国家在相同时期对同一纳税人的相同所得征收类似的税收而表现出来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双重征税按照其性质不同可分为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一致性。
国际双重征税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有差异,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不同国家的税收管辖权有所重叠,即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地域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在各国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通常使用以下三种基本方法规避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征税:免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

第6题:

法律性双重征税又称作()

  • A、形式的双重征税
  • B、实质的双重征税
  • C、对物的双重征税
  • D、对人的双重征税

正确答案:D

第7题:

为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税收抵免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为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作了税收抵免的规定,即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这里有两点说明:一是准予抵免的应是纳税人实缴税额,即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的法律应缴并实际缴纳的税额。
二是准予抵免的税额有个限制,不能超过限额抵免。抵免限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国家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之和,为该国家的扣除限额。

第8题: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作用有哪些?


正确答案: 避免双重征税主要有以下作用:
(1)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
(2)防止跨国偷漏税
(3)避免税收歧视

第9题:

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有()。

  • A、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
  • B、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
  • C、解决跨境涉税争议
  • D、交换国际税收情报

正确答案:A,B,C

第10题:

简述运用双边法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


正确答案:(1)明确缔约国可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的纳税人的范围;
(2)限定缔约国低于管理权的实施范围;
(3)明确居住国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和使用的税种范围。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