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犯罪预备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第2题:
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一,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第二,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第3题:
试述侵占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4题:
试述犯罪中止的概念与特征。
1)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中止的特征。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时空性、自动性和彻底性。
1,时空性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2.自动性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3.彻底性是指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并且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第5题:
试述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特征: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3)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利,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第6题:
如何理解犯罪未遂的特征?
成立犯罪未遂应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分的主要标志,它表明犯罪已进入实行阶段。
(2)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同犯罪既遂区别的主要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
第7题:
简述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1)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
在客观上,
第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第二,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在主观上,
第一,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第二,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即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第8题: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第9题:
试述放火罪的概念和特征。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故意制造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犯即成立放火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第10题:
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及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