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设植物检疫员,由北京市农业局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规定的条件审查批准,报农业部备案后,发给()。
第2题:
中央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3题:
A、检疫要求书
B、产地检疫合格证
C、介绍信
第4题:
凡北京市单位和个人需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向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及其授权的县(区)植物保护站提出()。
第5题:
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以及其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6题: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填写《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办理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第7题:
北京市各单位和个人,从国外引进农业植物种苗及繁殖材料的,由()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8题: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9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调入北京市的农业植物、农产品,可以进行()。
第10题:
北京市的市、县(区)植物保护站对调入北京市的农业植物、农产品,可以进行复检,发现带有检疫对象的,调入单位或个人应按市、县(区)植物保护站的要求处理,并对运输工具、包装物、存放场地以及其他可能附着检疫对象的物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