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怎么办?

题目
问答题
如果当事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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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正确答案:B
[考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可见,条约与互惠关系是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前提,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319条的规定:“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因此,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退回当事人,而不是驳回当事人的申请,B选项说法错误,应入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可见,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外国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而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也是判决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之一,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本题考查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内容在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规定较为凌乱,现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我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对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须符合的条件做如下总结:(1)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作出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5)判决作出国法院已给予被执行人充分的出庭应诉机会;(6)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作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于:在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时,法院是否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乍一看。既然双
方没有进行司法协助的前提条件,法院当然不应当承认和执行这个判决,问题在于法院的具体做法是驳回申请还是退回处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此时法院应当退回并说明理由。这个题目也提醒考生对予细节问题要注意把握。

第2题:

关于外国的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裁定承认后,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B.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
C.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D.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协助并说明理由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46条的规定,A项、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8条第1款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第3题:

对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只能由当事人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D.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通过我国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D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64条:“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4题:

我国在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方面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 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必须符合最高人民院2000年法释第6号的规定:
(1)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无论其婚姻缔结地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2)如果外国法院是在申请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作出离婚判决的外国法院合法传唤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如签收的传唤证等)。
(3)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应告知申请人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4)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依照上述要求审查作出裁定。

第5题: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承认,必须向受理法院提供经我驻外使馆或领馆公证认证的:①申请书;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③若申请人是离婚判决的原告,原判决外国法院出具的被告已被合法传唤出庭或合法传唤出庭文件已送达被告的有关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④若判决书中未指明判决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原判决外国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②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③传唤应诉情况;④申请理由及请求;⑤其他情况的说明。

第6题: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B: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应裁定终结执行
C: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的,法院应判决恢复执行
D: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答案:A,B
解析:
中止执行、恢复执行应以裁定的形式作出,而不是决定或是判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执行。

第7题:

中国人周瑜与小乔于2007年结婚,2008年,二人受公司委派去巴西工作,因感情不和,二人决定离婚。2009年巴西法院判决解除周瑜与小乔之间的婚姻关系。小乔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巴西法院的判决。对此,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小乔应向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
B.我国法院对该案拥有管辖权,因此小乔不能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只能重新起诉
C.我国可以承认该判决的法律效力
D.如果法院裁定驳回承认的申请,小乔可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据此可知,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C。

第8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9题: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向哪个法院提出?


正确答案: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第10题:

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正确答案: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才能予以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在国内使用,须经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判决裁定承认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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