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乃某药店销售经理,其与某农商银行客户经理高某串通,签订了一份

题目

吴某乃某药店销售经理,其与某农商银行客户经理高某串通,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了该贷款款项用于购买药品,吴某实际将这笔贷款用于放高利贷,所获得的利息由吴某和高某平分。则关于该份合同的效力,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
  • B、该合同有效
  • C、该合同可撤销
  • D、该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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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由李某代王某购买一批服装。李某遂以自己的名义与莱厂签订了一份服装购买合同,该厂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李某是王某的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当事人为某厂及李某

B.买卖合同主体应为某厂与李某、王某

C.买卖合同中王某、李某对某厂承担连带责任

D.买卖合同中,若无确切证据该合同只约束李某与某厂,其主体应为王某与某厂


正确答案:ABC
「考点」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解析」《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故本题中,买卖合同当事人为王某及某厂,A、B错,D正确;买卖合同中王某对某厂承担责任,C错。

第2题: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订立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l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返回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A
《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A。

第3题:

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经过某丙介绍,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在( )间形成代理关系。

A.某甲与某乙

B.某乙与某丙

C.某甲与某丙

D.某乙与某银行


正确答案:A

第4题:

吴某系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吴某现在与企业因以下事务发生争议,其中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A、在试用期内,吴某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允许
B、该公司没有按约定给付吴某的销售业绩提成
C、吴某因业绩突出,认为这次调整中层领导自己应当被升为部门经理,但希望落空
D、吴某因经常迟到、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A 项正确,该选项中是吴某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故属于劳 动争议。
B 项正确,该选项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约定给付吴某的销售业绩提成属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故属于劳动争议。
C 项错误,该项中的升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D 项正确,该选项中吴某因经常迟到、旷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 争议,故属于劳动争议。

第5题:

钱某与孙某为一项专利产品的共有人。2000年7月9日,孙某未经钱某同意,就与李某就该项发明专利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此后不久,李某将该项专利许可转让给周某实施,于是周某开始批量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2001年7月5日吴某从周某处购进该专利产品,并转手销售。钱某在市场上发现了吴某出售的专利产品,将吴某告至法院。

问:(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李某能否将该项专利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4)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1)作为专利权的拥有者之一,孙某可以单独进行许可。因此,孙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专利许可费要分给钱某一部分。
(2)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通常是不可能允许被许可方再转许可,特殊情况下合同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李某不能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没有合法获得许可,因此其行为构成侵权。
(4)吴某是正常购买的,作为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他的行为虽构成侵权但可以免责,即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假设他明知周某销售的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转手销售,则吴某侵权且需承担责任。

第6题:

吴某与韩某签订委托合同,代其处理商务事务,但因吴某太忙,经韩某同意,转委托丁某代行,则( )。

A.就委托事务,韩菜须指示吴某并由其转达给丁某

B.吴某须就丁某之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C.就对丁某的选任,吴某应承担责任

D.吴某不再就丁某的行为负责


正确答案:C
「考点」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解析」《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本题中,就委托事务,韩某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丁某,故A错;吴某仪就丁某选任及对丁某的指示承担责任,故B、D错。

第7题:

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经过某丙介绍,与某银行的丁经理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则在( )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A.某甲与某乙

B.某乙与某丙

C.某甲与某银行

D.某乙与某银行


正确答案:D

第8题:

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经过莱丙介绍,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在( )间形成代理关系。

A.某甲与某乙

B.某乙与某丙

C.某甲与某丙

D.某乙与某银行


正确答案:A

第9题:

吴某(15岁)与张某(35岁)签订了一份买卖复印机合同,由吴某将其所有的三台复印机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对该合同的分析,正确的有( )。

A.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B.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C.张某无权要求撤销该合同

D.即使张某订合同时知悉吴某尚未成年,张某也可要求撤销该合同


参考答案:B
解析:题中民事行为属于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这类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变为有效法律行为,反之则为无效民事行为。

第10题:

张某与李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并收养了戊,后张某与李某离婚,甲、乙归李某抚养。李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李某与吴某居住,后李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同时领养了庚,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张某和吴某先后去世,庚尚未成年。经查,吴某生前立有遗嘱一份,写明房屋由丁继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去世后,李某、甲、乙与戊均可继承其财产
B.吴某去世后,丁、李某、乙和庚均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加继承
C.李某、乙、丙和丁都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但吴某的房屋只能由丁继承,如果丁先于吴某死亡的,则遗嘱无效,房子也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D.戊可以作为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庚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吴某抚养的人获得适当的财产

答案:C,D
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10条第3至5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本题中,张某去世后,李某不再是张某的配偶,李某不能继承张某遗产,甲、乙作为张某的亲生子女,戊作为张某的养子女,均可继承张某的财产,A错误。吴某去世后,李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和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乙作为与吴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可在第一顺序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领养的庚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故没有形成法定的拟制血亲,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只能作为靠被继承人抚养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人分得适当财产,故B错误,D正确。如上分析,李某、乙、丙和丁均可继承吴某遗产,但是,由于吴某立有遗嘱故房子只能由丁继承,又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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