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第1题:
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
A.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危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
B.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
C.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
D.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
第2题:
2009年7月车主甲某将其车辆A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20万元),车损险(保险金额15万元,投保时新车购置价15万元),盗抢险(保险金额10万元),投保时指定驾驶员为车主甲。该车于2009年9月被朋友乙(没有驾驶证)借用,车辆停放期间被盗。盗车人驾车行使到省外某地与另与辆车B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双方车损严重(A车20000元,B车30000元),并造成B车乘客受伤(医药费30000元,其中抢救费15000元)。事故发生后,盗车人弃车而逃。经交警认定,盗车人负全部责任,车主甲承担了全部损失,取回自己的车辆。问:本案中所涉及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具体赔款金额。
第3题:
2003年1月1日,土木将其所有的丰川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一年,保险金额30万元。2003年4月9日,被保险人将该车出卖给张光并移转占有。买卖合同约定:张光当日向土木支付20万元,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再补足余款。张光迟迟未办理过户乎续,2003年4月23日保险车辆与他车相撞,损失15万元。张光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张光不是被保险人为由拒赔。土木遂以被保险人名义向法院起诉, 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车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土木对车辆具有保险利益,判决保险公司向土木承担补偿责任。
第4题:
某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2万元;向B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6万元;本车全损,车辆损失15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车主负全部责任。若不考虑赔偿额,则:
(1) 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 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第5题:
某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2万元;向H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元。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6万元;本车全损,车辆损失15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车主负全部责任。若不考虑免赔额,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第6题:
2009年7月车主甲将其车辆A在人保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20万元)、车损险(保险金额15万元,投保时新车购置价15万元),盗抢险(保险金额10万元),投保时指定驾驶员为车主甲。该车于2009年9月被朋友乙(没有驾驶证)借用,车辆停放期间被盗。盗车人驾车行驶到省外某地与另一辆车B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双方车损严重(A车20000元、B车30000元),并造成B车乘客受伤(医药费30000元,其中抢救费15000元)。事故发生后,盗车人弃车而逃。经交警认定,盗车人负全部责任,车主甲承担了全部损失,取回自已的车辆。问:本案中所涉及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具体赔款金额。
第7题:
某车主购买一辆新的进口小轿车,用作非营业性车辆,其购置价为20万元。该车主到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为500元,费率为1%,则该车的保险费为( )。
第8题:
第9题:
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