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题目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 A、向自己承办案件的代理人借钱
  • B、向自己承办案件的当事人的亲属借车
  • C、向自己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借通讯工具
  • D、向自己承办案件的当事人的同学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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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法官职业道德的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A.法官职业道德不仅约束法官,同样也约束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

B.法官职业道德不只约束法官的司法职务行为

C.可以根据法官职业道德直接认定法官的法律责任

D.法官职业道德调整法官职业内部法官间的关系及法官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


正确答案:C
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对象主要是法官履行司法职务的行为,一些影响司法活动的法官业外行为,也受其约束。但是,不能直接根据法官职业道德认定法官的法律责任。故本题选C。

第2题:

法官有下列哪种情形的,予以辞退?

在年度考核中,法官钱某被确定为不称职

因工作需要,甲县人民法院将法官赵某从民事审判庭调至本院执行庭,赵某拒绝

法官孙某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已达10

法官李某不履行法官义务


答案:B

[解析]参见《法官法》第40条。

 

第3题:

与非职业法官相比,法官职业道德具有()特征。

A、法官职业道德的主体是职业法官

B、法官职业道德的对象是法官职业行为及其各种社会活动

C、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公正司法

D、法官职业道德的主体是陪审员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共用题干

关于法官违法行为的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官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应从重处分
B、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C、法官加入外国国籍的,一律给予记大过处分
D、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的,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答案:A,B,D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第5题:

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是允许的?( )

A.李法官参加法学会
B.王法官出版学术专著
C.张法官参加学术研讨会
D.杨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答案:A,B,C
解析:
《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离职或者退休后的规定年限内,不得具有下列行为:(1)接受与本人原所办案件和其他业务相关的企业、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聘任:(2)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3)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故D选项中,杨法官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6题:

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


正确答案:ABD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解析]A项考查法官是否遵守司法礼仪。《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一)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选项A中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评论正确,故人选。
B项考查法官是否遵守司法礼仪。同法第33条规定:“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一)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故蓝法官在开庭时身着便装是错误的,8评论正确,故人选。
C项考查法官是否保持清正廉洁。同法第26条规定;“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周法官在出席同学公司开业典礼并以法官身份登台致贺辞没有谋取利益,因此也就没有违反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C评论是错误的,不选。
D项考查法官是否保持清正廉洁。同法第30条规定:“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谢法官对其配偶与案件被告合作一事未置一词,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D评论正确,故入选。

第7题:

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


正确答案:ABD

第8题:

下列关于法官保持清正廉洁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有:( )。

A.法官在任何时候不得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

B.法官具有是否向其家庭成员告之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要求的自由

C.法官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活动和其他经济活动

D.法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


正确答案:D
「考点」法官的清正廉洁「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则》第26条规定: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故A项表述错误。
    第30条规定: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故B项表述错误。
    第25条规定:法官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故C项表述错误。
    第29条规定:法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故D项正确

第9题:

银行为孙法官提供了利率优惠的房屋抵押贷款,银行王经理告知孙法官,是感谢其在一年前的合同纠纷中作出的公正判决而进行的特殊安排,孙法官接受该笔贷款。关于法院对孙法官行为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

A.法院认为孙法官的行为系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B.如孙法官主动交代,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的,法院应从轻给予处分
C.由于孙法官行为情节轻微,如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法院可免予处分
D.确认属于违法所得的部分,法院可根据情况作出责令退赔的决定

答案:A,C,D
解析:
孙法官的行为构成《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章分则”“第三节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第59条第1款规定的“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利益”行为。故A项正确。根据该《条例》第14条第1款,主动交待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在该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降低一个档次给予减轻处分。据此,B项“从轻”两字错误,应当是“减轻”。 根据该《条例》第15条,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孙法官的接受房屋抵押贷款的优惠利率,是在案件审理后发生的,且仅仅是优惠利率,故其违纪行为情节轻微,故C项正确。
根据该《条例》第18条,对违纪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纪违法的财物,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据此.D项正确。

第10题:

下列法官的行为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
A.王法官认为李法官对某经济案件的终审裁判不当,于是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 正的文章
B.法官孙某在审理某明星财产继承一案时,为了做到公正审理,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 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C.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件时,法官张某盛气凌人,多次制止被告人的发言
D.钱某因曹某不按期偿还借款而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 件时扣押,审理案件的法官亲自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据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
讲解:《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 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 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王法官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正的文章,是有损司法权威 的言论,故选项A符合题意。该准则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 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 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故选项B不符 合题意。该准则第22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 ‘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因此,选项C 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 据。”因此,选项D不合题意。故A、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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