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林和用材林均可以依法作价入股。

题目

防护林和用材林均可以依法作价入股。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森林划分为五大类型,即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属于商品林(地)的有( )。

A.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B.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C.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

D.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


正确答案:A

第2题: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的是:( )

A.防护林
B.用材林、经济林
C.薪炭林
D.特种用途林

答案:B,C
解析:
考查林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据为《森林法》第1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3)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题:

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可以作价入股。 ( )


正确答案:×
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4题:

根据《森林法》规定,可以转让的森林资源不包括()

  • A、用材林
  • B、经济林
  • C、防护林
  • D、薪炭林

正确答案:C

第5题:

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体现在(  )。

A.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B.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C.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
D.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租赁和抵押
E.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答案:A,B,C,E
解析: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第6题:

根据《森林法》,( )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

A.防护林地
B.试验林地
C.薪炭林地
D.母树林地

答案:C
解析:
根据《森林法》,薪炭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

第7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森林分为()五类。

A: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风景林、特种用途林
B:国防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C: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实验林、特种用途林
D: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答案:D
解析:

第8题:

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的使用权可以转让。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根据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森林划分为五大类型,即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属于商品林(地)的有()。

  • A、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 B、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 C、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
  • D、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使用权不可以:()。

  • A、依法转让
  • B、改为非林地
  • C、依法作价入股
  • D、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

正确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