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和妻子黎女士两人高高兴兴到了一家广本飞度4S店,他俩对这一

题目

吴先生和妻子黎女士两人高高兴兴到了一家广本飞度4S店,他俩对这一品牌汽车非常感兴趣,特别是对经济性的要求(省油)满意,拟马上购买一部,可是挑选颜色时,吴先生和黎女士的看法不一致,吴先生认为乳白色很好,大方、雪白越看越爱看,而黎女士认为白色太单调,表面易脏,黑色很好,于是在挑选颜色时想请汽车营销员当个参谋。黑色的轿车车身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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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A先生欲购买一款奔驰S-350轿车,已经在一家信誉良好的4S店交了订金,该4S店在检查这款车的时候,发现奔驰标示符号的安装有问题,于是向生产商反映了这一问题,由于该质量问题,生厂商因此产生的成本属于( )

A.预防成本

B.鉴定费用

C.内部失效成本

D.外部失效成本


答案:C
解析:由于在时间转移或服务从企业转移到顾客或客户的过程中识别出来的问题产生的成本属于内部失效成本,本题中奔驰车出现的问题就是在转移到客户的过程中识别出来的,所以C选项正确。

第2题:

张先生在2015年2月份购买一台某豪华品牌轿车,该车在今年8月份出现加速无力,并且发动机故障灯点亮现象,经4S店检查确认为涡轮增压器故障导致,需要更换。张先生要求4S店给予索赔维修,但是4S以张先生车辆保养记录不全直接拒绝保修。(张先生车辆目前行驶5万多公里,只是首保在4S店维修过,其余都在外面汽修厂进行维修保养。)请问4S店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怎么做?


参考答案:(1)4S店做法欠妥,不应该直接拒绝客户。
(2)根据交通部2015年7月23日修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托修方有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制定维修经营者。首先应该询问客户是否有外观维修厂维修记录单据和汽修厂的维修资质,如果能够完全提供维修保养记录,就要判断该故障部件是否与保养有关,如果没有关系,应该给予保修。如果判断该故障部位与保养维修有关,应该鉴定维修保养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该车要求标准,如果符合应给予保修,如果不符合应该给予拒绝。

第3题:

接上题,吴先生是胡先生的至交好友,不久前借给胡先生100万元,听到胡先生去世的消息急着去找胡先生的家人偿还,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因胡先生已死,所以吴先生的借款无法得到偿还

B.吴先生可以找朱女士要求偿还

C.吴先生可以找李女士要求偿还

D.吴先生可以要求以胡先生的存款50万元先行偿还


正确答案:B

第4题:

吴先生在自书遗嘱中把自己的一套房子、一辆汽车、存款10万元全部留给妻子。一年后,立公证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后来,又将汽车卖给了朋友。不久,吴先生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
B:房子应按公证遗嘱由儿子继承
C:吴先生的妻子仍可以继承汽车
D:吴先生的妻子能够继承的只有10万元存款

答案:C
解析:
本案中,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房子应由儿子继承。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吴先生将车卖掉的行为,撤销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汽车的处分,吴先生的妻子不能再继承汽车,因此C选项错误。

第5题:

共用题干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回答15~18题。

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上,张女士可分得()万元。
A:25
B:40
C:50
D:100

答案:C
解析:
张女士参与了婚后的共同还贷,可分得到40万元。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者以夫妻一方名义投资于有限公司,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吴先生名下的公司40%的股权是婚后出资所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价值100万元,故张女士可分得50万元。


共有财产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分割,主要采取直接分割的方式,以避免对股票进行估价或折价带来的麻烦,但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由持票一方折价给另一方补偿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6题:

吕女士是于10月1日当天购买的菲亚特菲翔,车辆行驶不足200公里时出现故障,与4S店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后,4S店技术人员也赶至现场检查并确认为变速箱故障,但仍需将车辆拖至4S店进行进一步检查,车辆拖至4S店检查后,问题没有进一步得到解决。吕女士认为,问题已经非常明显,新车便出现如此严重的故障,4S店必须退换车。请利用三包知识简要分析吕女士是否可以退换车?


参考答案:即2013年10月1日起购买的车辆其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而吕女士的车辆刚好购买于10月1日,所以也享有”三包“权力。而在”汽车三包“中规定有五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车:
(1)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情况的;
(2)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2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
(5)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在这五条规定中,吕女士车辆的问题基本属于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因为4S店技术人员赶至现场未能排除故障,在将车辆拖回4S店后故障仍未排除。但严格来说,吕女士的车辆又并非完全符合退换车规定,因为第二条规定的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吕女士的车辆却是变速箱故障;第三条规定为累计更换2次,而4S店并未对吕女士的车辆变速箱进行更换。

第7题:

共用题干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各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吴先生名下的公司40%的股权应该属于()。
A:夫妻共同财产
B:吴先生的个人财产
C:张女士的个人财产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第8题: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7Y元购买的房屋各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

该房屋属于( )。

A.夫妻共同财产

B.吴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C.张女士婚前个人财产

D.20万属于婚前个人财产,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B

第9题:

共用题干
金先生的父亲在2008年1月因病去世,没有设立遗嘱,留有遗产: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存款30万元。金先生在2007年离婚,自己有房屋一套,价值120万元,现金60万元,还有冰箱、彩电等家用电器若干。2008年10月,金先生与谭女士结婚。婚后,金先生的舅舅寄给他2万元,作为结婚的贺礼。2009年,经过对父亲遗产的分割,金先生取得了那套100平方米的住房。金先生是个作家,手中有历经几年创作的小说书稿一部,2008年3月,他与一家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根据该合同,出版社要支付给金先生稿费20万元,但直到2010年,出版社才将这笔钱汇到金先生账户。2011年,在两人结婚纪念日的当天,金先生给妻子购买了一枚价值5000元的钻戒。2014年,金先生与谭女士的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在拟订离婚协议时为了避免利益受损,两人聘请了一位理财规划师对夫妻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分析,并协助拟定离婚协议。

金先生的舅舅寄给他的2万元贺礼,属于()。
A:金先生的个人财产
B:谭女士的个人财产
C:金先生和妻子按份共有的财产
D:金先生和妻子的共有财产

答案:D
解析:
金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舅舅赠与的2万元结婚贺礼,因为赠与人未确定该财产只归金先生一方所有,因此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
金先生从父亲那里继承的100平方米的商品房,虽然是在婚姻关系期间实际取得的,但在金先生父亲去世时,他已经取得了对该遗产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从父亲去世,继承就开始,金先生已经取得了父亲遗产中属于自己所有的那一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这套房子是金先生婚前所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而不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金先生所获得的20万元的稿费,虽然也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发生在结婚之前,稿费的所有权也是在结婚前就取得了,因此,这20万元的稿费为金先生的个人财产。金先生婚前所有的房屋、冰箱等家庭生活用品,虽然双方在婚后共同使用,但其财产性质仍属于金先生个人所有,并不会因为婚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金先生给谭女士的钻戒,虽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该财产为谭女士的专用生活用品,依法应当归谭女士个人所有。
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并不要求进行公证,是否办理公证,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决定。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10题:

以下关于债务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前欠下一笔赌债,婚后自己偷偷的在还;若两人离婚,不知情的周女士也需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B、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前借了一笔钱,用于二人婚后一段时间内的共同生活;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 C、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后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用于家庭生活;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 D、吴先生婚后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借钱时向债权人告知其与妻子周女士约定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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