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唐代启敕的草拟和颁行过程?

题目

简述唐代启敕的草拟和颁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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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宋朝之“编敕”情况。


正确答案:

(1)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颁发的诏令,不具有普遍效力。
(2)把众多的散敕分类汇编,经皇帝批准颁行后,便具有了普遍的法律效力,即所谓编敕。
(3)编敕,自太祖始,是宋朝最主要的经常的立法活动。
(4)宋仁宗之前,基本上“律敕并行”,结果导致法令不一。
(5)神宗变法宣布“律是足以国事情,凡律所不载引一断以敕”,进一步提高了敕的地位。

第2题:

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正确答案:C

第3题:

编敕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形成于( )。

A.隋代

B.唐代

C.宋代

D.明代


正确答案:C
解析:宋代的法律体系比较特别。它有一部《宋刑统》,是相当于唐代《律疏》的正式刑法典。但“律所不载者”,则依编敕,后者的法律地位高于前者。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的敕成为皇帝诏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做的命令。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因此应选C。

第4题:

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宋刑统与编敕;折杖法;宋朝契约制度【详解】《宋刑统》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A项正确。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规定不得超过规定实行高利贷盘剥。故B项正确。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方面的规定,所谓“丽刑名轻重者,皆为敕”。宋仁宗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一般依律的体例分类,但独立于《宋刑统》之外。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神宗时还设有专门编敕的机构“编敕所”。故C项错误。D项正确,折杖法于宋建隆四年颁行,对缓和社会矛盾曾有一定作用,但对反逆、强盗等重罪不予适用,具体执行当中也存在流弊。

第5题:

中国海外贸易管理法规最早颁行于()。

A.唐代

B.元代

C.宋代

D.明代


参考答案:B

第6题:

唐代规定,拟定诏敕的部门是( )。

A、中书省

B、门下省

C、尚书省

D、内侍省


参考答案:A

第7题:

简述唐代启敕的草拟和颁行过程?


参考答案:(1)、草诏有三种程序:
一、由宰相将君相议政结果整理要点,称为“词头”,作为草诏的依据,中书舍人中负责草诏的“知制诰”据宰相交下的词头负责草诏;
二、皇帝派宦官至中书宣布诏敕要点,中书记录,称为“宣底”;
三、皇帝召知制诰入宫面授要点。
(2)、审诏要经过四个程序:
一、中书舍人有权封还词头;
二、中书舍人如无异议,由中书令、中书侍郎与中书舍人共同签名送门下审议;
三、门下给事中审议后,如认为不妥,可在稿上涂改奏带中书;
四、经门下给事中审议通过的诏书,由侍中、侍郎、给事中共同具名申请交发尚书省执行,经皇帝审定认可后正式交尚书省施行。

第8题:

唐代决策文书的形式有()

A.册书

B.制书

C.敕

D.诏

E.令


参考答案:A, B, C

第9题:

编敕成为经常性立法活动是在()。

A.隋代

B.唐代

C.宋代


参考答案:C

第10题:

关于宋代的法律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具有律例合编的体例
B.敕为犯罪刑罚之规定,效力往往高于律,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
C.宋太祖颁布《折杖法》,改变五代刑法三维严苛弊端,封建制五刑皆可折为杖
D.太祖建隆年间开始编敕,至神宗朝,敕足以破律

答案:C
解析:
①宋太祖颁布《折杖法》,改变五代刑法三维严苛弊端,封建制五刑除死刑外,皆可折为杖,故C 选项不正确,当选。②《宋刑统》由宋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ABD 说法均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