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某,男,40岁,某市一家典当行老板。某晚,典当行马上要闭店时,一青年男子到店内要求典当几件白金镶钻首饰。店员觉得男子提供的首饰与最近电视新闻中展示的珠宝行特大盗窃案中的被盗首饰十分相似,于是向申某报告了此事。申某也有所怀疑,但因男子开价很低,申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未报告公安机关,将首饰收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欲对申某处以5日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决定吊销申某所开典当行的许可证。申某以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是赃物要求听证,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店员为证人,申某的违法事实确凿,拒绝了其听证的要求,作出

题目

申某,男,40岁,某市一家典当行老板。某晚,典当行马上要闭店时,一青年男子到店内要求典当几件白金镶钻首饰。店员觉得男子提供的首饰与最近电视新闻中展示的珠宝行特大盗窃案中的被盗首饰十分相似,于是向申某报告了此事。申某也有所怀疑,但因男子开价很低,申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未报告公安机关,将首饰收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欲对申某处以5日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决定吊销申某所开典当行的许可证。申某以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是赃物要求听证,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店员为证人,申某的违法事实确凿,拒绝了其听证的要求,作出了处罚决定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B、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 C、公安机关拒绝申某的听证要求违法
  • D、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决定因未举行听证而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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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材料,回答第 33~36 题:

某市A区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B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对谢某处以50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 区公安分局处理。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拘留15 日的处罚。

第 33 题 如谢某和申某均申请复议,下列有关复议机关的确定正确的有:( )

A.谢某可以向8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

B.申某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C.谢某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D.谢某和申某可以向B区政府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ABD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2、15条。

第2题:

李某从申某家偷出一块新手表,以不喜欢该式样为由,无偿送给了不知情的郑某。郑某系李某的女朋友。后来李某因另案被捕,交待了此事,申某得知,就责令郑某限期返还,依照法律,本案中()

A.郑某应当手表返还给申某,不必给郑某任何补偿

B.郑某不必将手表还给申某

C.郑某应将手表返还给申某,申某给郑某一定的补偿

D.郑某不必将手表还给申某,但必须给申某一定的补偿


答案:A

第3题:

2006年3月17日夜,罗某驾驶“东风”卡车正常行驶,通过某交叉路口时,发现申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遂紧急制动,申某驾车撞上“东风”卡车,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申某系酒后无证驾驶。3月20日,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某负全部责任。申某的妻子杨某不服,认为罗某将人撞死,应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其多次到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吵闹,严重影响办公秩序。3月22日上午8时,杨某携子申某某(1992年4月1日生)将申某的尸体抬至交警大队门口,要求交警大队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经处警民警教育劝阻,仍不同意将尸体抬走,致数十人围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参考答案:A, B, D

第4题:

某市A区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B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对谢某处以50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区公安分局处理。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如果申某或谢某在诉讼中想委托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些人员要可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查看材料

A.律师
B.基层法律服务丁作者
C.原告所在社区推荐的人
D.原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5题:

共用题干
2010年5月1日,王某在公园游玩时,把佩戴的一条项链丢失。该项链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王某都未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这条项链后来被冯某某以拍卖价买下。2011年秋,冯某某因参加运动会,把项链放在更衣室中,因人多混杂,管理不善,项链被小偷偷走。2012年1月,这个小偷被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小偷供认自己曾偷得一条项链,并已将该项链以400元现款卖给了同事申某,申某并不知内情。经查,项链的失主为冯某某。冯某某即根据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而王某也因偶然,认得此项链是自己在公园丢失的那条,要求冯某某返还,冯某某不允;申某也认为项链是自己买的,要求拥有该项链,三方争执不下,于是,王某和申某均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项链的所有权。

申某从小偷处购得项链的行为属于:()
A:善意取得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无效民事行为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第110条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通知权利人领取。该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项链的所有权原属于王某,但其丢失后超过规定期限未能前去认领,已丧失对该项链的所有权,该项链转归国家所有。有关机关依法将该项链拍卖,由冯某某依法买得,故冯某某取得该项链的所有权。冯某某将该项链丢失,被小偷偷走,卖给了申某,因该项链为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申某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项链的所有权,其所有权仍归冯某某。冯某某按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应可依法取回该项链,故本题选项为B。


依《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申某从小偷处购买偷来的赃物,违反了法律规定,故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本题选项为D。


因王某超过公告期间未领取丢失的项链,已丧失了对该项链的所有权,项链依法收归国家所有。现行政机关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乃所有人行使权利的表现,故本题选项为C、D。


代售店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拍卖已归国家所有的项链,其为合法行为,冯某某依法竞买,取得项链,是为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履行的后果。故本题选项为B、C。

第6题:

如申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为拘留5日。申某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A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B.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C.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D.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8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CD
《行政诉讼法》第17、18条,《行诉法解释》第7、9条。

第7题:

申某隐瞒自己胸部持续疼痛的病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康乐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后不到半年,申某因肺癌住院,X保险公司获知后派人前往医院慰问。此后申某继续按期交纳保险费。申某住院5个月后不治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申某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B.申某虽故意不如实告知,但保险公司未在知情后30天内解除合同,应承担保险责任

C.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对解除前申某死亡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D.保险公司对申某死亡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合同不得解除,应继续有效


参考答案:B

第8题:

申某犯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通缉,潜逃回老家后,老家父母得知其所犯罪行后深明大义地陪同申某去投案,申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揭发了同乡郭某强奸并强迫多名幼女卖淫的重大案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依据我国刑法,对于申某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C
此题按照《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以前的刑法规定,答案显然是D,即对申某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后,量刑情节规定出现了变化,分析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申某的前行为属于自首;依据该解释第7条第1款和《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所以王某的后行为属于重大立功。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68条第2款已经不存在。此案中申某有两个从宽量刑情节,申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申某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个量刑情节放在一起衡量,对申某只能是“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9题:

共用题干
2010年5月1日,王某在公园游玩时,把佩戴的一条项链丢失。该项链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王某都未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这条项链后来被冯某某以拍卖价买下。2011年秋,冯某某因参加运动会,把项链放在更衣室中,因人多混杂,管理不善,项链被小偷偷走。2012年1月,这个小偷被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小偷供认自己曾偷得一条项链,并已将该项链以400元现款卖给了同事申某,申某并不知内情。经查,项链的失主为冯某某。冯某某即根据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而王某也因偶然,认得此项链是自己在公园丢失的那条,要求冯某某返还,冯某某不允;申某也认为项链是自己买的,要求拥有该项链,三方争执不下,于是,王某和申某均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项链的所有权。

在本案中谁最终享有项链的所有权?()
A:王某
B:冯某某
C:申某
D:国家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第110条规定了有关部门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通知权利人领取。该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项链的所有权原属于王某,但其丢失后超过规定期限未能前去认领,已丧失对该项链的所有权,该项链转归国家所有。有关机关依法将该项链拍卖,由冯某某依法买得,故冯某某取得该项链的所有权。冯某某将该项链丢失,被小偷偷走,卖给了申某,因该项链为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申某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项链的所有权,其所有权仍归冯某某。冯某某按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应可依法取回该项链,故本题选项为B。


依《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申某从小偷处购买偷来的赃物,违反了法律规定,故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本题选项为D。


因王某超过公告期间未领取丢失的项链,已丧失了对该项链的所有权,项链依法收归国家所有。现行政机关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乃所有人行使权利的表现,故本题选项为C、D。


代售店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拍卖已归国家所有的项链,其为合法行为,冯某某依法竞买,取得项链,是为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履行的后果。故本题选项为B、C。

第10题:

某市A区申某与谢某在B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B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对谢某处以500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B区公安分局处理。B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如申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为拘留5日。申某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A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B.被告为B区公安分局,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C.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D.被告为复议机关,申某可以向B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和管辖。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第26条第2款,《行诉解释》第8条、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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