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相关刑事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有以抗辩理由提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而这些抗辩理由中,()并非当然的抗辩理由。A、精神错B、自动症C、被胁迫D、自卫

题目

根据香港相关刑事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有以抗辩理由提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而这些抗辩理由中,()并非当然的抗辩理由。

  • A、精神错
  • B、自动症
  • C、被胁迫
  • D、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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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香港刑法所规定的主要抗辩理由有哪些?


参考答案:

(1)精神错乱;
(2)自动症;
(3)被胁迫;
(4)自卫。


第2题:

A公司提出的两项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提出的两项抗辩理由均不成立。 ①贴现是一种票据背书转让行为甲银行通过贴现可以取得票据权利有权向票据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前手)主张权利。 ②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本题中购销协议已经解除是对人抗辩事由A公司有权向B公司提出但无权对甲银行提出。

第3题:

对物抗辩的情形主要包括( )等。

A.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

B.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

C.票据载明的权利已消灭或已失效而为的抗辩

D.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甲作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A: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B: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C: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D: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详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依此,可知A、C、D项的情形都是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只有B项票据债务人提出的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5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行使的该项权利是(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第6题:

依据票据抗辩的后果,票据抗辩可分为

A.绝对抗辩和相对抗辩

B.阻却的抗辩和灭却的抗辩

C.对人的抗辩和对事的抗辩

D.权利否定之抗辩和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正确答案:B
[解析]A项是依据票据对抗特定或不特定的人来划分的.选项C无此分类;选项D是依据民事活动中请求人的请求是否以权利为依据来划分的.

第7题:

在香港刑法中,精神错乱可以作为主要抗辩理由。()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8题:

根据香港相关刑事条例的规定,被告人有以抗辩理由提出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权利,而这些抗辩理由中,()并非当然的抗辩理由。

A.精神错

B.自动症

C.被胁迫

D.自卫


参考答案:D

第9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该项权利是()。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参见教材P307

第10题:

当企业被诉侵犯商业秘密时,其可使用的抗辩理由不包括( )。

A.被诉侵犯的商业秘密不存在的抗辩

B.通过独立研究开发获得商业秘密的抗辩

C.以无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抗辩

D.通过情报分析获取商业秘密

答案:C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上述定义,被告一般通过以下理由进行抗辩:(1)被诉侵犯的商业秘密不存在的抗辩;(2)通过独立研究开发获得商业秘密的抗辩;(3)通过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的抗辩;(4)以善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抗辩;(5)通过情报分析获取商业秘密;(6)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商业秘密;(7)被告证明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与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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