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自2006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大燕”商标;2007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大燕”商标。2009年5月,乙厂的“大燕”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10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大燕”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题目

甲厂自2006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大燕”商标;2007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大燕”商标。2009年5月,乙厂的“大燕”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10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大燕”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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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厂技术人员发明了A产品制造工艺,并在该产品上使用“金球”商标;乙厂技术人员也发明了与甲厂相同的生产工艺,也使用“金球”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分别向商标局、专利局申请商标注册和发明专利。甲先于乙研制出该生产工艺,乙先于甲投产使用该工艺。甲先于乙使用“金球”商标。此情形下,专利权(),()能核准注册。

A.取决于甲、乙协商的结果,甲厂使用的“金球”商标

B.取决于甲、乙抽签的结果,乙厂使用的“金球”商标

C.取决于甲、乙抽签的结果,甲厂使用的“金球”商标

D.取决于甲、乙协商的结果,乙厂使用的“金球”商标


参考答案:A

第2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拟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 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两厂抽签确定的厂

C.甲厂

D.甲、乙两厂


正确答案:B

第3题:

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1989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

根据案情请分析:

(1)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2)侵权行为始于何时?请说明理由。

(3)侵权方能否继续使用"长城"商标?请你提出可行性建议。


参考答案:

(1)甲厂构成侵权
我国修订前的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注册的商标,即使已使用较长时间且享有较高声誉,亦不受商标法保护。如该商标后被他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经商标局核准,则该商标原使用人未经该核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再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否则,即构成侵权。
本案中,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自即日起,乙厂成为"长城"商标的专用权人。甲厂未经乙厂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
(2)侵权行为始于198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
我国修订前后的《商标法》均规定,注册商标自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受法律保护。
(3)侵权方不能继续使用"长城"商标。但甲厂自1984年起就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现因该商标被他人注册而不能再使用,这显失公平,应当准许其在原有法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修订后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虽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但商标理论与实务均承认类似甲厂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第4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拟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10) 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厂抽签确定的厂
C.乙厂
D.甲、乙两厂

答案:B
解析:
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不同申请人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类别或类似商品上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局会根据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日期在先的商标,若在同一天,则若双方提供的使用证据都无效,或出现同日使用、均未使用等无法分出“胜负”的情况,商标局会向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在30日内自行协商解决问题,不愿意协商解决,或在规定时间内协商未果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第5题:

甲食品厂将已经使用二年的“茂宇”文字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同日提出相同商标申请的还有乙服装厂,乙服装厂未使用过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申请人是( )

A.乙厂
B.甲厂
C.甲厂和乙厂
D.两厂都不予考虑

答案:B
解析:

第6题:

甲厂在自己生产的商品上注册了某商标,并进行了相当大的广告投入,因此其商品很受欢迎,乙厂并没有将相同的商标用在同种商品上,在此条件下,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的是( )。

A、乙厂只是将近似的商标用在同种商品上

B、乙厂只是将近似的商标用在类似的商品上

C、乙厂只是将与上述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突出使用

D、乙厂只是将与上述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用在服装商品上。1988年3月,乙厂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长城”商标,使用的商品为服装。1988年4月,甲厂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长城”商标,使用的商品也为服装。那么,商标局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谁的商标?

A: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甲厂的商标,因为甲厂先使用
B: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乙厂的商标,因为乙厂先申请
C:应由甲厂与乙厂协商,商标局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初步审定并公告
D:由商标局根据双方的服装商品市场经营状况裁定初步审定并公告

答案:B
解析:
我国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辅之先使用原则。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明确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因此,在申请有先后的情况下,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第8题:

甲厂于2007年4月5日开始在生产的服装上使用“天宇”商标,甲厂和乙厂于2007年6月8日在服装产品上向商标局提出“天宇”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是()

A.乙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B.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C.甲厂和乙厂协商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D.甲厂和乙厂抽签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参考答案:B

第9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 )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厂抽签确定的厂
C.乙厂
D.甲、乙两厂

答案:B
解析:
我国商标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时,申请在先的人可以获得注册。对于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保护先用人的利益,使用在先的人可以获得注册“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则采取申请人之间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己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10题:

甲厂自200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2006年,乙服装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2008年3月,乙厂的"长城"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等。2009年1月,乙厂发现甲厂在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很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因此甲、乙双方发生侵权纠纷。根据案情请分析:甲、乙两个厂谁构成侵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自2008年3月起,乙厂成为"长城"商标的合法所有人,对该商标依法享有专有权。甲厂未经乙厂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即服装)上使用"长城"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其行为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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