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份合同,出售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9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9月份开始交货,但在交至第3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损害赔偿。讨论:买方可否主张这种权利?如所交货物为成套的机器设备,如何处理?

题目

有一份合同,出售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9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9月份开始交货,但在交至第3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损害赔偿。讨论:买方可否主张这种权利?如所交货物为成套的机器设备,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买方不可以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可主张包括第3批及以后各批无效。因为以后分批交货合同,每批次可作为相对独立的合同对待,1、2批次大米合格,买方须接受这两批货物。而第3批不合格是买方有理由推断其以后各批将出现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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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公吨绿豆,合同单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共10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公吨。如本例卖方交货90公吨。买方又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如果卖方交货90公吨,则买方不可撤销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第2题: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吨大米,单价为每吨500美元,总值为5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如果卖方交货90吨,买方又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根据《公约》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结果导致另外一方实际上被剥夺了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性违反合同,受到损害的一方不仅可以撤 销合同,而且还可以提出索赔。若违约不能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提出解除合同。
本案例当卖方只交货5吨,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因为卖方违约对其造成根本性影响;而当卖方交货95公吨时,通常买方只能提出索赔,因为卖方基本上履行了合同,没有对于买方造成实质性影响,除非双方合同中约定卖方交货数量不足,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3题:

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在运输途中同上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 1、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2、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参考答案:1、卖方不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即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差价损失负责。  2、如以CIF或CFR术语成交,卖方同样也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FOB、CEF或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超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超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超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应该由买方承担。  

第4题: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100公吨绿豆,合同单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共100000美元。事后卖方只交货5公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否主张撤销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主张撤销合同。因为交货数量过少,已经损害了买方主要交易利益。

第5题:

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
(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第6题:

中国丁公司有一份出售中国茶叶100公吨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自5月份开始,每月装船2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5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6批时,茶叶有霉变,于是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讨论: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买方可以主张包括第6批及以后各批无效。因为,分批交货合同,每批次可作为相对独立的合同对待,1-5批次的茶叶合格,买方须接受这5批货物。而第6批不合格使买方有理由推断其以后各批将出现质量问题。

第7题:

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300吨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经公主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应否负责?


正确答案: 结合本案例。这一批一级大米在在装运港已经公证人检验品质合格,说明卖方交货时,货物的品质是良好的。大米之所以发生变化,完全是由于运输途中被海水浸泡的结果,而这个风险已经越过装运港的船舷,应该由买方自己承担,卖方对该项损失不需负责

第8题:

有一份FOB合同,出售100公吨农产品,总值50 000美元。在交货时,所含水分超过合同规定指标10%。讨论:买方可否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不可撤销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因为,卖方所交农产品是含水份超标,应可食用,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第9题:

甲与乙订立一份CIF合同,甲出售200箱番茄罐头给乙,合同规定为“每箱24罐*100克”。卖方在交货时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的罐头。货物重量比合同多出一倍,买方乙拒绝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讨论: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买方可以拒绝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因为销售包装的变更为货物规格的变更,致使买方商销困难,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第10题:

1999年10月,中国公司向法国公司出售10000公吨一级大米,由于装载问题,中国公司实际交付了11000公吨,按照公约的规定法国公司可以()

  • A、拒收全部11000公吨大米,宣告合同无效;
  • B、收取11000公吨大米,无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支付货款;
  • C、收取11000公吨大米,但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按合同规定的单价付;
  • D、收取11000公吨大米,但须就对方多交付的1000公吨大米按市场价格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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