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尽早参加不合格课程的重修与考核,第八学期的重修考核课程不得超过()学分
第1题:
A.60%
B.65%
C.55%
D.50%
第2题:
重修前考核合格的课程,成绩以()分计,绩点以1.0计
第3题:
第4题: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凡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或因其它原因使得某门课程无成绩者,均需重修。需重修者,必须在()参加重修考试
第5题:
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不准参加正常的补考,须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参加该课程重修。
第6题:
第7题:
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或者超过()学分者,给予学业警告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学生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应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参加()。
第10题: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