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生病生活困难,另一方还有付给扶养费的义务吗?

题目

夫妻离婚后一方生病生活困难,另一方还有付给扶养费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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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夫妻一方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是什么?


参考答案:

婚姻法规定了长辈对晚辈、夫妻之间、同辈之间的扶养义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统称为“扶养”义务。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确定夫妻一方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


第2题: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参考答案: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不仅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就是两人之间也要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重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不管不理不仅违背人情伦理,同时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时候,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用的权利。


第3题: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这表现为:( )。

A.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B.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C.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D.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E.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正确答案:ABDE
虽然C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但它没有体现本题的思想,所以排除。

第4题:

(2016年)根据《婚姻法》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不可变更,抚养费数额可以变更
B.夫妻离婚时,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归属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C.夫妻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D.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A项,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抚养关系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B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C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第5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包括( )。

A.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B.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C.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D.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正确答案:ABCD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0、37、39、41条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6题: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的权利。


参考答案:扶养费

第7题: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第8题:

不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另一方支付扶养费,法院应否支持?


参考答案: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无论婚姻的实际情形如何,也无论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如何,夫妻之间的扶养既是双方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缺乏生活来源,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一方可向法院单独提起扶养费的诉讼,该诉讼符合诉的独立构成要件,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置条件。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一方仍应向经济困难的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人归各自所有,并不影响夫间扶养义务的履行。当一方的个人财产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时,仍然有权要对方给付生活费。当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医疗费用;夫妻扶养义务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扶养费的给付不应以性别为标准,在同等条件下,妻子应当获得扶养费的,丈夫也应获得扶养费。
在很多夫妻扶养纠纷中,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经常以对方处有一定数量的夫妻共同存款为由,拒绝给付扶养费。从保护生活困难一方的生存利益出发,人民法院只要能够确认生活困难一方对夫妻共同存款去向的解释存在合理性,就应支持其诉讼请求,而将双方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留待以后的离婚诉讼中解决。这样处理,既可以加强对弱者的保护,也不会对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造成实质性利益损失。当然,双方以后若不离婚,就更谈不上什么损失了。


第9题:

为防止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离婚而受损,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救助措施,下列属于离婚救助措施的是( )。

A.不管是否有过错,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完全对等

B.对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处理时一人一半

C.农村妇女离婚后不离开原村的,承包土地待遇不变

D.离婚后对生活困难的一方,另一方有扶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C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离婚救助措施的考查。

第10题:

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

A.婚后一方接受亲友馈赠给双方的财物
B.婚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C.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D.婚后一方所得的奖金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夫妻财产制。ACD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