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的强夯地基采用间隔两遍夯法施工,套预算定额时需在原基价上乘

题目

某工程的强夯地基采用间隔两遍夯法施工,套预算定额时需在原基价上乘以系数()

  • A、1.20
  • B、1.25
  • C、1.35
  • D、1.45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采用强夯法处理黄土地基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强夯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试夯
B.强夯过的土层不宜立即测试其地基承载力
C.在强夯土层表面可以再设置一定厚度的灰土垫层
D.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可不必考虑土层的天然含水量

答案:D
解析:
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6.3.1条、6.3.4条、6.3.5条、 6.3.7条。

第2题:

对含水量高、透水性能较差的粘性土进行强夯法加固时,以下哪些措施有益于提高加固效果?
(A)增加夯点击数 (B)增加两遍夯击之间的间隔时间(C)设置排水并(D)增大夯点间距


答案:B,C
解析:

第3题:

当采用强夯法处理地基时,在强夯法施工结束后,施工质量测试宜在( )进行。

A.当天

B.1周内

C.1~4周内

D.4周后


答案:A

第4题:

关于强夯法的设计与施工的说法中,下列()不正确。
A.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的范围
B.夯击遍数除与地基条件和工程使用要求有关外,也与每一遍的夯击击数有关
C.两遍夯击间的时间间隔主要取决于夯击点的间距
D.有效加固深度不仅与锤重、落距、夯击次数有关,还与地基土质、地下水位及夯锤底面积有关


答案:C
解析:

第5题:

关于强夯法的设计与施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的范围
B.夯击遍数除与地基条件和工程使用要求有关外,也与每一遍的夯击击数有关
C.两遍夯击之间的时间间隔主要取决于夯击点的间距
D.有效加固深度不仅与锤重、落距、夯击次数有关,还与地基土质、地下水位及夯锤底面积有关

答案:C
解析:
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6.2.4条,两遍夯击之间的时间间隔取决于土中超静孔渗水压力的消散时间。

第6题:

其他条件相同时,关于强夯法地基处理。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 强夯有效加固深度,砂土场地大于黏性土场地
B. 两遍夯击之间的时间间隔,砂土场地大于黏性土场地
C. 强夯处理深度相同时,要求强夯超出建筑物基础外缘的宽度,砂土场地大于黏性土场地
D. 强夯地基承载力检测与强夯施工结束的时间间隔,砂土场地大于黏性土场地

答案:B,C,D
解析:
A项正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第6.3.3条表6.3.3-1规定,相同单击夯击能情况下,砂土的有效加固深度大于粉土、粘性土;B项错误,第4款规定,两遍夯击之间的时间间隔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则砂土场地小于粘性土场地;C项错误,第6款,规范并没有规定强夯加固地基时,超出建筑物基础外缘的宽度砂土场地须大于粘性土场地;D项错误,第6.3.14条第2款规定,强夯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进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间隔时间宜为7~14d,粉土和黏性土地基,间隔时间宜为14~28d。

第7题:

采用强夯法处理黄土地基时,正确的做法是(  )。

A.强夯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试夯
B.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可不必考虑土层的天然含水量
C.在强夯土层表面可以再设置一定厚度的灰土垫层
D.强夯过的土层宜立即测试其地基承载力

答案:A,C
解析:
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需考虑土层的天然含水量;强夯过的土层也会膨胀或反弹,所以不宜立即测试其地基承载力。

第8题:

强夯施工规定错误的是( )。

A.强夯前应在地表铺设碎石、矿渣等材料作为垫层
B.强夯宜分主夯、副夯、满夯三遍实施
C.第一遍主夯完成后,第二遍的副夯点应在主夯点中间穿插布置
D.两遍夯击之间应有1d左右的时间间隔

答案:D
解析:
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应根据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确定;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粘性土地基,间歇时间不应少于21d;对于粉性土地基,间歇时间不应少于7d;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间歇时间不宜少于3d。

第9题:

关于强夯法地基处理,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为减小强夯施工对邻近房屋结构的有害影响,强夯施工场地与邻近房屋之间可设置隔振沟
B、强夯的夯点布置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
C、强夯法处理砂土地基时,两遍点夯之间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7d
D、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与加固范围内地基土的性质有关

答案:C
解析:
A项,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条文说明第6.3.1条规定,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第6.3.10条规定,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临近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B项,根据第6.3.3条第6款规定,强夯法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深度的1/2~2/3,且不应小于3m。
C项,根据第6.3.3条第4款规定,强夯法地基处理时,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应少于(2~3)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
D项,根据第6.3.3条条文说明规定,实际上影响有效加固深度的因素有很多,除了夯锤重和落距以外,夯击次数、锤底单位压力、地基土性质、不同土层的厚度和埋藏顺序以及地下水位等都与加固深度有着密切关系。

第10题:

地基强夯定额中夯点数是指夯的()夯点数。

  • A、最终
  • B、实际
  • C、计算
  • D、双方确定

正确答案:A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