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收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多少天内应当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1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不申辩的,视为放弃。
第2题: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内容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第3题:
A、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
B、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
C、听取陈述和申辩笔录
D、变更统计违法行为处理意见审批表
第4题:
《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下达后,当事人只陈述、申辩的,执法人员怎么处理?
第5题:
当事人收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可以在()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6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向办事人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时,应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第7题:
下列关于陈述申辩书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8题: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
第9题:
当事人收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对《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载明的内容不进行陈述和申辩,也不要求举行听证,要求执法机关尽快处理的,应当有当事人放弃上述权利的()材料并注明提交的具体时间。
第10题:
当事人收到强制执行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