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

题目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 B、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原值×适用税率
  • C、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原值×不可抵扣率
  • D、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可抵扣率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B.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C.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年限比

D.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年限比


答案:A

第2题: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A、购进货物

B、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C、无形资产

D、不动产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已抵 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 A、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 B、免征增值税项目
  • C、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D、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自2019年4月1日起,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计算,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B.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C.不的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年限比

D.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年限比


答案:A

第7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与取得的存货、劳务或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差异的。
问题:请你简述进项税额在不动产的使用、抵扣时间、转出和转回等方面的特殊之处。


答案:
解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4)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8题: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正确答案: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2016年5月1日后,纳税人购入的原材料等物资用途明确,直接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的6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直接申报抵扣;剩余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申报抵扣。
(2)纳税人购入的原材料用途不明的,可在购入当期按规定直接抵扣进项税额。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原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应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在材料领用当期转出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出当月起第13个月再行抵扣。
(3)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不按“固定资产”核算(如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

第10题: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 A、上期
  • B、当期
  • C、下期
  • D、以上均可以

正确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