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原是某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结婚生子后,为了更好地照顾

题目

王霞原是某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结婚生子后,为了更好地照顾儿子,她每天中午辗转于单位与家庭之问,丈夫觉得她太辛苦,劝她辞掉工作在家专心带孩子。尽管对自己的工作很不舍,但是为了能全身心照顾家庭,王霞最终辞掉了工作。转眼儿子上了幼儿园,丈夫的事业也越做越大,而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王霞也偶尔听到邻居们议论丈夫在外面拈花惹草。某日,丈夫外出忘了拿手机,于是王霞随便拿他的手机玩玩,不料看到丈夫与一位女子的多条暧昧信息,王霞瞬间明白了。在无助与无奈之下,王霞找到社会工作者林洋寻求帮助。针对这个案例,林洋应该采取的介入策略是()。

  • A、倾听王霞的诉说,包括对丈夫的责骂和怨恨
  • B、鼓励王霞先向婆婆诉说此事,取得婆婆的同情和支持
  • C、鼓励王霞面对这一问题,与丈夫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 D、劝王霞冷静下来,先搞清楚事情的真实情况,不要一味地主观幻想和听从邻居的议论
  • E、与王霞一起抱怨男人的自私和多变,并向她举例说明其他妇女遇到的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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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997年,张某和王某相识并恋爱,当时张某未满20周岁,为了与他结婚,张某伪造了一个年龄证明,到民政部门骗领了结婚证,结婚后不久,张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为,想到法院离婚,请问法院该判张某离婚吗?张某能否分割王某的财产?


参考答案:

可以,只要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判决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2题:

1999年5月中国女子王霞勤与英国男子克里斯·桑德在加拿大温哥华结婚,婚后夫妻俩一直居住于加拿大温哥华。2003年3月王霞勤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2004年2月获批准。2004年6月王霞勤向英国有关部门提出加入英国国籍的申请,但因其从未在英国居住,英国有关部门拒绝了其入籍请求。2006年8月,克里斯·桑德夫妇获得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2007年1月,王霞勤在回中国探亲期间,与中国浙江某乡镇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合作条件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关于王霞勤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英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或加拿大法


正确答案:C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
[答案及解析]C。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本题中,正霞勤2004年2月丧失了中国国籍,但申请加入英国国籍又被拒绝,所以在国籍状态上属于无国籍人。王霞勤2006年8月获得了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并且王霞勤从l999年就。一直居住在加拿大,因此很容易认定王霞勤的经常居住地为加拿大。所以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加拿大法。选项C正确。请大家一定要注意,2010年新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的这一部分内容改变较大,将原来以国籍国为基准判断民事行为能力的方式简化为单纯依靠经常居住地判断。

第3题:

王某是甲地人,在乙地制造假冒伪劣香烟,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下列哪一个行政机关不具有管辖权?()

A.甲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B.乙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C.丙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D.丁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A

第4题:

共用题干
刘先生与何女士与197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刘飞。2004年1月刘飞与王清结婚,王清在国有公司工作,并于2005年生一女刘霞。2006年刘飞不幸因公牺牲,得到政府抚恤金20万元,王清未再改嫁而尽心尽力照顾刘先生和何女士。20017年刘先生逝世,留下房屋6间,存款10万元,另有承包的山地100亩。刘先生留有遗嘱,房屋留给何女士,存款给刘霞。7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刘先生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A:何女士
B:王清
C:何女士、王清
D:何女士、王清、刘霞注:刘霞是代位继承。

答案:D
解析:

第5题: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正确答案:B

第6题:

王霞原是某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结婚生子后,为了更好地照顾儿子,她每天中午辗转于单位与家庭之问,丈夫觉得她太辛苦,劝她辞掉工作在家专心带孩子。尽管对自己的工作很不舍,但是为了能全身心照顾家庭,王霞最终辞掉了工作。转眼儿子上了幼儿园,丈夫的事业也越做越大,而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王霞也偶尔听到邻居们议论丈夫在外面拈花惹草。某日,丈夫外出忘了拿手机,于是王霞随便拿他的手机玩玩,不料看到丈夫与一位女子的多条暧昧信息,王霞瞬间明白了。在无助与无奈之下,王霞找到社会工作者林洋寻求帮助。针对这个案例,林洋应该采取的介入策略是( )。

A.倾听王霞的诉说,包括对丈夫的责骂和怨恨

B.鼓励王霞先向婆婆诉说此事,取得婆婆的同情和支持

C.鼓励王霞面对这一问题,与丈夫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D.劝王霞冷静下来,先搞清楚事情的真实情况,不要一味地主观幻想和听从邻居的议论

E.与王霞一起抱怨男人的自私和多变,并向她举例说明其他妇女遇到的类似问题


正确答案:ACD
BE项都不符合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以及工作原则,也不利于案主精神的恢复以及问题的解决

第7题:

为了确保公共人力资源更好地履行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公共部门必须为其人力资源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主要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安全以及其它等方面的基本权利。()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王某早年丧夫,与独生女儿章依、女婿黄某共同生活。章依于1980年死亡,黄某赡养岳母。1982年黄某再婚,1984年生子黄云,第二年生女黄彩。黄某于1988年与其妻离婚,黄云由黄某抚养,黄彩与其母生活。黄某于再婚存续期间,经常带营养品看望王某。黄某离婚后,为更好地照顾岳母,便与王某共同生活,但王某不承认黄云是其外孙,不许其登门。经协议,黄某由其母亲领回。1993年黄某送王某到医院看病.途中不幸遇车祸,两人均死亡。黄某留有存款等财产价值6万元,王某留有房屋3问.存款5000元。王某的姐姐扣弟弟均主张继承王某的财产。

问:王某、黄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黄某与王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他们各自均有继承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应推定王某先死亡。
王某的遗产应当由黄某继承,因为黄某在章依死亡后,一直赡养王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黄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王某的姐姐和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参加继承,因此.王某的姐姐和弟弟均不能继承王某的遗产。
对于黄某的遗产.包括他继承的王某的遗产.黄云和黄彩享有继承权,而黄某已离异的妻子不得继承。


第9题:

王某在企业因公负伤致残后,一直由他的子女照顾。后来,因子女长大成人,在外地工作,王某必须自己照顾自己,需要配置轮椅。配置轮椅的费用该由( )。

A.王某本人或其子女负担
B.王某因公致残前的工作单位负担
C.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D.民政部门负担

答案:C
解析:

第10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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