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为了美化自己的容貌,去整形医院做整形手术,医生金某为林某施行手术,但在施行手术时,金某因接电话,误将一小块纱布遗留在林某的体内,后林某感觉极其不适,到医院进行复查,才发现这一情况,遂又进行手术将纱布取出。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1题:
某患儿于某,因发热3日到县医院就诊,接诊医生林某检查后拟诊断为流行性出血热。因县医院不具备隔离治疗条件,林某遂嘱患儿家长带于某去市传染病医院就诊。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林某应当
A.请上级医生会诊,确诊后再转诊
B.请上级医生会诊,确诊后隔离治疗
C.向医院领导报告,确诊后对于某就地进行隔离
D.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复印病历资料转诊
E.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由疾病控制机构转诊
第2题:
古某是惯偷,因其喜好古董,因此经常行窃此类物品。某日,其听说商人张某家收集了大量古董,于是打算对其下手。古某听手下说,17 岁的小混混林某是张某的外甥,古某认为林某一定熟悉张某家环境,叫他一起去可以帮上忙。于是,古某找到林某,要其绘制一张张某家的地形图,并在其行窃时为其望风。林某胆小,不敢参与。古某威胁道,“如果不去,小心你的小命!”林某无奈,被迫答应了古某的要求,为其绘制了一张地形图。某日深夜,二人来到张某家,古某潜入张某别墅内,林某在门口望风。古某从张某家中窃得青铜器若干、字画数十幅以及玉器3 件。林某在古某进入张某家后,因害怕逃跑。根据案情,请回答86—87题。
对于古某、林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
A.对于古某应当从重处罚
B.古某与林某成立盗窃罪的共犯
C.林某属于胁从犯,应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D.如果张某要求不追究林某的责任,对林某可不按犯罪处理
第3题:
胡某从境外走私了一批枪支弹药入境,为了安全起见,胡某找到他在乡下的朋友林某,托林某代为保管这批枪支弹药。林某满口同意,后胡某就将这批枪支弹药运到林某家的地下室藏起来,并付给林某1000元钱。林某的行为构成()。
A.储存枪支弹药罪
B私藏枪支弹药罪
C.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共犯
第4题:
第5题:
2001年11月22日下午3时许,林某,男,16岁,因上呼吸道感染到镇卫生院就诊,该院开出青霉素皮试单及青霉素注射处方。林某在该卫生院做了青霉素皮试,其结果为阴性,但未在该院输液。随后林某来到其所在的村卫生室,值班医生王某看过林某在镇卫生院的病历、处方和皮试单后,要求林某重做皮试,林某称刚做过,王某即未坚持,即对林某进行青霉素输液。林某输液后不久即感不适,自行拔出针头后出门,随即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讨论问题:(1)是何原因导致林某输液后不适以致死亡的?(2)对于上述导致林某死亡的原因,有何防治措施?(3)假如你是值班医生,在处置患者林某过程中应如何实施?
第6题:
林某因购买建筑器材,拖欠吴某83650元货款。在承包工程的过程中,甲建筑公司拖欠林某工程款58560元,林某多次催要均无结果。为讨回欠款,林某与甲建筑公司达成如下还款协议:由甲建筑公司一次性付给林某工程款41560元,林某则放弃其余的17000元到期债权。后来,林某无力偿还拖欠吴某的货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林某与甲建筑公司之间的还款协议无效,因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吴某的利益
B.吴某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林某对甲建筑公司享有的17000元的到期债权
C.吴某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法院撤销林某放弃对甲建筑公司享有的17000元到期债权的行为
D.林某与甲建筑公司之间的还款协议显失公平,林某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第7题:
某村卫生室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王某自始即在村卫生室工作,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所发的《乡村保健医生资格证书》,但该乡村卫生室未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01年11月,林某去镇卫生院就诊,在该卫生院做了青霉素皮试,其结果为阴性,但未在该院注射。随后林某来到王某所在的村卫生室就诊,王某看过林某在镇卫生院的病历、处方和皮试单后,要求为林某做皮试,林称刚做过,王即未坚持。林某输液后发生青霉素过敏性休克而死亡。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构成非法行医罪
B.构成医疗事故罪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不构成犯罪
第8题:
陕西省公民林某身患重症,在医院医治多年不见起色,林某家庭经济处于彻底崩溃的境地,林某痛不欲生且濒临死亡,希望了结人世,于是告诉医生感觉已经好转,让医生彭某停止积极用药,彭某心领神会,三日后林某驾鹤西归。对于该案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A、 彭某侵犯了林某的《宪法》所规定的生命权
B、 林某的死亡是通过林某授意彭某实现的,彭某侵犯了《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故应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
C、 依我国《宪法》第38条,林某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D、 彭某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上尚无明确的定性
ABC
【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宪法》对于生命权利的规定。我国《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自由的保护、第38条关于人格尊严的保护、第43条关于休息的权利、第45条关于弱者的特殊保护等条文,都是以生命权为前提的,是生命权的延伸,我国《宪法》确实没有明文规定生命权,所以A项是错误的。B项涉及一定的刑法知识,彭某实施的行为是符合《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是这种行为涉及安乐死的问题,其分为不作为安乐死和作为安乐死,作为的安乐死中包括一类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痛苦而提前结束生命的方法。对于积极的安乐死,世界各国很少国家进行了非犯罪化。在我国法律未允许实施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仍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本案的情况,显然不是积极安乐死,所以彭某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B项是错误的。B项同样可以运用宪法知识来解答,其表述“侵犯了《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故应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明显不当,因为侵犯了《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并不必然导致承担刑事责任,该项表述的因果关系明显错误,所以B项应当入选。对于安乐死的行为,我国宪法法律和刑事法律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所以D项表述正确。C项表述不符合题意,题意中并不存在侵犯林某人格尊严的情况,侵犯人格尊严一般是指《宪法》第38条所规定的“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因此C项是错误的。
第9题:
李某怀疑仇人林某欲加害自己,便持刀闯入林某家,将林某砍伤。李某的行为是( )。
A.防卫过当
B.防卫不适时
C.事前防卫
D.假想防卫
第10题:
患儿子某,因发热3天到县医院就诊,接诊医生林某检查后拟诊断为流行性出血热。因县医院不具备隔离治疗条件,林某遂嘱患儿的家长带于某去市传染病医院就诊。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林某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