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是一家具厂的私营企业主,办厂之初就为家具厂投保数十万元的火灾

题目

李华是一家具厂的私营企业主,办厂之初就为家具厂投保数十万元的火灾险。1997年夏天,因为电线短路,厂里发生了一起火灾,幸亏报警及时,没有酿成大的损失,只是烧毁了价值1万余元的半成品家具。李华让厂里员工整理好了保险索赔的全部资料,但由于事务繁忙,并且1万余元对当时的他来说,又有点微不足道,李华便顺手把索赔资料搁在了一旁。时间一长,便把这事给忘了。到了2000年,因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厂子已濒临破产,接到订单却苦于没有生产资金。这时候,李华才想起了1997年的那场火灾以及那笔保险赔偿金,就立即把那些资料找了出来。第二天一早,他就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应()。

  • A、拒赔,电路火灾不在承保范围内
  • B、赔偿1万元
  • C、赔偿10万元
  • D、拒赔,已过索赔时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988年12月,甲村村民李某筹划开办一个由自己担任厂长的合伙企业“元开家具厂”,从事家具的生产经营,计划让7位同村好友进入该家具厂工作,并让其中的林某担任副厂长。对于甲某的开厂经营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 李某的开办“元开家具厂”的行为是违反了当时的我国宪法

B、 李某的“元开家具厂”是合伙企业,不是私营经济

C、 我国2004年修订后的宪法对“元开家具厂”的态度是对其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而非鼓励

D、 李某的“元开家具厂”是合法的私营经济


 C、 我国2004年修订后的宪法对“元开家具厂”的态度是对其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而非鼓励

第2题:

甲提供三块木料给乙家具厂定制一个衣柜。开工不久甲觉得衣柜样式不够新潮,遂要求乙家具厂停止制作。乙家具厂认为这是个无理要求,便继续使用剩下两块木料,按原定式样做好了衣柜。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家具厂应赔偿因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B.甲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

C.甲应支付部分报酬

D.甲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和违约金

E.甲应赔偿中途变更合同给乙家具厂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AC

第3题:

第 12 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60万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第4题:

某家具厂2003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为10万元,则该家具厂200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广告费为( )。

A.2万元

B.4万元

C.8万元

D.10万元


正确答案:C

第5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万元。

A.20

B.30

C.50

D.60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6题:

某家具厂向某木材供应站订购了一批木材。但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时,木材供应站未能按期交货。两天后,因该地区遭遇罕见山洪,木材供应站所储存的全部木材被山洪冲走。家具厂因此停工待料10天,造成损失5万元。对家具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应当由家具厂自行承担

B.应当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

C.应当由家具厂自行承担一半的损失,另一半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

D.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家具厂因迟延交货遭受的损失,应当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其余则应由家具厂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当事人迟延履行后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案即属该条规定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故木材供应站不能因此而免责。故B是正确答案。

第7题:

张某与甲家具厂签订一份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家具厂为张某定作一套实木橱柜,张某提供图纸,甲家具厂提供材料,限期3个月,无其他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检验甲家具厂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

B.若张某中途变更图纸,造成甲家具厂损失的,张某应赔偿损失

C.甲家具厂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给张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D.若甲家具厂按约完成橱柜,而张某未向甲家具厂支付报酬,甲家具厂可以留置橱柜


正确答案:C

第8题:

甲和乙家具厂订立合同,委托乙家具厂为其加工10套家具,约定材料由甲采购,乙提供样品,取货后满一个月付款。甲按时前来取货,乙家具厂要求甲当时就付款,否则将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要甲未付款,乙家具厂就有权留置家具

B.如果甲不当时付款,乙家具厂有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C.乙家具厂无权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D.家具厂留置家具必须以家具符合要求而甲不按期支付酬金为条件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留置权适用于因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债权。本题中,双方当事人的交付家具请求权和付款请求权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权已经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本题中,双方约定了付款日期是取货后满一个月,债权尚未到清偿期,家具厂无权留置家具。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第9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

B.30万

C.50万

D.60万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第10题:

某家具厂向某木材供应站订购了一批木材。但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时,木材供应站未能按期交货。两天后,因该地区遭遇罕见山洪,木材供应站所储存的全部木材被山洪冲走。家具厂因此停工待料10天,造成损失5万元。对家具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应当由家具厂自行承担
B:应当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
C:应当由家具厂自行承担一半的损失,另一半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
D: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家具厂因迟延交货遭受的损失,应当由木材供应站予以赔偿,其余则应由家具厂自行承担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案即属该条规定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故木材供应站不能因此而免责,故B项是正确答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