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规定的内容是国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和制度。诉讼程序制度作为基本的法律制度之一宪法中当然应有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存在。现行宪法中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如下:
(1)宪法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诉讼法程序的重要原则。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诉讼中应当遵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该条规定了逮捕的一般原则而逮捕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强制措施。
(3)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是对于审判机关的规定。审判机关是审判权的载体诉讼程序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4)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该条规定了公开审判制度和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的制度。这是为了更好保护诉讼的公正性而作的制度安排。
(5)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条确立了人民法院进行独立审判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
(6)宪法第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该条是对我国审判组织体系的规定。审判组织体系是确立审级和上诉制度的前提法院的组织体制的完整性是整个诉讼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7)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条规定确立了检察院的宪法地位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也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
(8)宪法第1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9)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对检察院组织体制和检察院职权独立的规定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
(10)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该条是对诉讼中诉讼参与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权利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保障这一权利实现的具体要求如翻译的聘请和诉讼文书的语言要求。
(11)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对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关系的原则性规定。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规定的内容是国家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和制度。诉讼程序制度作为基本的法律制度之一,宪法中当然应有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存在。现行宪法中涉及诉讼程序的规范如下:(1)宪法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诉讼法程序的重要原则。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诉讼中应当遵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该条规定了逮捕的一般原则,而逮捕是刑事诉讼的重要强制措施。(3)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是对于审判机关的规定。审判机关是审判权的载体,诉讼程序的主要参与者之一。(4)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该条规定了公开审判制度和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的制度。这是为了更好保护诉讼的公正性而作的制度安排。(5)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条确立了人民法院进行独立审判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6)宪法第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该条是对我国审判组织体系的规定。审判组织体系是确立审级和上诉制度的前提,法院的组织体制的完整性是整个诉讼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7)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条规定确立了检察院的宪法地位,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也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8)宪法第1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9)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对检察院组织体制和检察院职权独立的规定,是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10)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该条是对诉讼中诉讼参与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权利的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保障这一权利实现的具体要求,如翻译的聘请和诉讼文书的语言要求。(11)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对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关系的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