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防盗采取的措施不正确的一项是()。
第1题:
报警值班室应当具有一定的防破坏能力,应安装结构坚固的防盗门和防盗窗。(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第3题:
住在王某楼下的李某在其阳台上安装防盗栏,宽度40公分。在安装过程中,王某以李某安装的防盗栏顶部为水平面并且宽度达40公分给自己带来了被偷盗的危险为由,阻止李某安装该防盗栏。李某说:"从一楼到三楼的阳台均安装了防盗栏,我也是为了安全起见才安装防盗栏的。况且,我是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安装防盗栏,不关你家的事。你要是觉得不安全,你也可以在你家阳台上安装防盗栏吗?"于是,两人争吵起来,王某一怒之下,将已经被安装工人放到四楼但尚未固定防盗栏的护绳用剪刀剪断。致使防盗栏从四楼摔到一楼,完全损坏,所幸并无人员伤亡。于是,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防盗栏损失800元。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相邻权得到我国法律的明确保护。
《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近年来,窃贼沿着防盗栏进入楼上邻居家行窃的事情时常发生,按照一般公众的认识,安装防盗栏的确给楼上的邻居带来危险。因此,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侵害了王某的相邻权,所以,李某是有过错的。但是,王某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没有采取合法的处理方式。在冲动之下,毁坏了他人的财物。
正是因为王某的不法行为才直接导致了防盗栏的摔坏,因此,对于防盗栏的摔坏,王某负有全部的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因此可以适当减轻王某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报警值班室应当具有一定的防破坏能力,安装结构坚固的防盗门和( )。
A.防盗窗
B.铝合金窗
C.木质窗
第7题:
某市某某家园高层塔楼业主A先生装修房屋,在自家户门外约2m的公共通道处安装了防盗门,将大约4m2的公共通道占为己有。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后多次劝阻,但A先生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只能服务业主,无权管理业主,拒不恢复原状。家住A先生对门的业主B女士也多次要求A先生拆除防盗门,B女士以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尽到职责、没有能够阻止A先生安装防盗门为由而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A先生对B女士的要求置之不理。物业服务企业在A先生装修前已向其告知了装修禁止行为与注意事项,要求其不得占用公共部位、不得拆改承重结构等,并与其签署了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依据该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协议的装修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以及要求恢复原状。在A先生安装防盗门时,物业服务企业多次发函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了业主委员会。
问题:
1.A先生在公共通道安装防盗门是否合法?为什么?(4分)
2.哪些主体可以起诉A先生,要求其拆除防盗门,为什么?(9分)
3.假如你是物业服务企业经理,由你来解决A先生和B女士之间的纠纷,采用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小区的长治久安?(4分)
4.B女士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3分)
1.A先生在公共通道安装防盗门不合法。理由:业主装修不得占用物业共用部位。
2.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起诉A先生,要求其拆除防盗门。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下,有权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解决A先生和B女士之间的纠纷,采用先要求A先生拆除防盗门、再要求B女士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更有利于小区的长治久安。
4.B女士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理由不成立。理由:A先生安装了防盗门的行为并不能成为B女士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合理理由。
第8题:
物业公司强行拆除违章安装防盗门的行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