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1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以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无效则行为无效)
特征:
(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
(2)条件可能是发生的,也可能不发生,即具有或然性
(3)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
(4)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
(5)应当是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第2题: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生效要件
(一)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二)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3、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三)生效要件:1、行为人合格:指的是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3、行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行为形式合法: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第3题:
简述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4题:
第5题: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6题:
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可依照法律规定针对欠缺生效要件而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是否撤销取决于撤销权人
(3)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4)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有选择的自由
(5)一经撤销则自始无效
第7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第8题: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