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与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1题:
对参与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2题:
对参加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3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4题:
对为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5题:
对为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第6题:
对参与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7题:
对参与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8题:
对为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9题:
对为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10题: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